成都市青羊区清新南街府南新区二期1层8号、9号
招标公告 成都市青羊区清新南街府南新区二期1层8号、9号
更新时间 2024-12-31
关键词
四川省   不作为,担保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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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青羊区清新南街府南新区*期*层*号、*号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成都市青羊区清新南街府南新区*期*层*号、*号
资产类别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南充临江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转让说明事项*、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也不备查。*、其他事项:*.标的均未设置抵押等担保物权、无查封、无纠纷,按现状整体转让。*.转让方对标的所作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凭据。*.本次转让标的已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证,所有权证的证载面积与实际面积不*致的,以实际面积为准,不影响转让标的成交及成交金额。*.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实地查验转让标的,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权证、结构、过户、租赁情况以及转让标的接收等)。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南充分所报名后,即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不得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和进行资产交接。*.转、受(投资方)双方应共同配合,在完成《产权交易合同》签约并支付完合同价款至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南充分所指定账户后*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向受让方(投资方)方交付标的物。转、受(投资方)双方在获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交易凭证后**个自然日内,转让方协助配合受让方(投资方)完成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若因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时间延长、机构职能调整、政策变动或疫情其它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的,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标的交付前与标的有关的水费、电费、天然气费、物管费等均由转让方负责结清,因受让方(投资方)原因延迟办理交付,延迟期限内所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投资方)承担)。交易和过户过程中涉及交易服务费和相关税费由转受双方按要求各自承担。*.现场查看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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