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企业名称:山东红和红家具有限公司等*户债权
所在地:滨州市、烟台市
债权总额:人民币****.**万元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拟对持有的蓬莱市燃料总公司等*户债权进行处置,涉及债权总额合计****.**万元,其中本金****.**万元,利息****.**万元(利息计算至****年*月*日,下同,之后利息、罚息等依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计算。利息计算金额由于计算方法等原因与实际金额可能存在误差,具体依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计算为准,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债权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序号 | 借款人 | 担保人 | 本金 | 利息 | 债权总额 | 贷款方式 |
* | 山东红和红家具有限公司 | 山东邹平嘉鑫粉体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全坤煤业有限公司、国成学、马晓翠、蒋芳、马俊 | ***.** | ***.** | ****.** | 保证+抵押 |
* | 山东聚龙服装有限公司 | 山东海阳晶石科技有限公司、孙学强、曲秀芳 | ***.** | ***.** | ****.** | 保证+抵押 |
* | 蓬莱市燃料总公司 | 蓬莱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 保证 |
合计 | ****.** | ****.** | ****.** |
第*户 山东红和红家具有限公司
*、债权情况
截至****年*月*日,山东红和红家具有限公司欠付贷款本金***.**万元及利息***.**万元,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担保,债务人名下设备提供抵押担保,山东邹平嘉鑫粉体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全坤煤业有限公司、国成学、蒋芳、马俊基提供保证担保。
*、债务人情况
山东红和红家具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住所地邹平县西董镇中王村,法定代表人杜会基,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加工销售红木家具;销售办公家具、软体家具、木材、木制工艺品。
*、保证人情况
(*)山东邹平嘉鑫粉体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位于邹平县西董经济开发区,注册资本****万元,法人代表许晶。经营范围为生产经营高纯石英砂超细高纯*氧化硅以及粉体技术、粉体装备、粉体材料、粉体制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应用、市场销售,目前处于停产状态。
(*)山东全坤煤业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位于邹平县韩店镇驻地,法人代表常勇,注册资本****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煤炭批发经营,企业已停产。
(*)自然人保证人:国成学,男,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马晓翠,女,地址:山东省淄博市。蒋芳,女,地址:山东省邹平县。马俊基,男,地址:山东省邹平县。
*、抵押物情况
债务人名下的机器设备**台/套提供抵押,包括数控雕刻机、拉洗机、精密载板机等,已办理抵押登记。
*、诉讼情况
该债权已诉讼并申请执行,案号为(****)鲁****民初****号,执行案号为(****)鲁****执***号之*,执行法院为邹平县人民法院。
第*户 山东聚龙服装有限公司
*、债权情况
截至****年*月*日,山东聚龙服装有限公司欠付贷款本金***.**万元及利息***.**万元,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担保,债务人名下机器设备提供抵押担保,山东海阳晶石科技有限公司、孙学强、曲秀芳提供保证担保。
*、债务人情况
山东聚龙服装有限公司位于邹平县焦桥镇驻地,成立于****年*月,注册资本****万元,法定代表人孙学强。经营范围为加工销售针纺织品、服装、服饰、棉纺织品、化纤制品、床上用品;销售缝纫设备及配件。目前处于停产状态。
*、保证人情况
(*)山东海洋晶石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位于邹平县焦桥镇,注册资金****万元,法人代表郑波。经营范围为制造销售冰晶石;购销磨料、磨具、磨具机械、氟化铝、洗衣液、建材、*金交电、氢氧化铝、氧化铝、废铜、废铝。目前处于停产状态。
(*)自然人保证人:孙学强,男,地址:山东省邹平县。曲秀芳,女,地址:山东省邹平县。
*、抵押物情况
山东聚龙服装有限公司以机器设备提供抵押,主要是平缝机、缝纫机、梯形连接器、缝纫机等纺织专业设备,在邹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登记号:邹工商抵登字(****)第****号。
*、诉讼情况
该债权已诉讼并申请执行,案号为(****)鲁****民初***号,执行案号为(****)鲁****执****号,执行法院为邹平县人民法院。
第*户 蓬莱市燃料总公司
*、债权情况
截至****年*月*日,借款人蓬莱市燃料总公司尚欠本金***万元及利息***.**万元。贷款方式为保证,由蓬莱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保证担保。该债权已诉讼并执行,目前终结执行。
*、债务人情况
蓬莱市燃料总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注册地址蓬莱市海港路*号,法定代表人崔广林,注册资本***万元。企业类型全民所有制,主管部门蓬莱县物资局,统*社会信用代码******************,经营范围蜂窝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于****年*月*日注销。
*、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蓬莱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年*月 **日变更名称为烟台全顺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登州街道海市路路东,统*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许明亮。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万元,股东许明亮出资***.**万元,持股**.****%,股东许建树出资**.**万元,持股**.****%。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报废机动车回收;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般项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加工;装卸搬运;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金产品批发;金属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建筑材料销售;铸造用造型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登记状态在营。
*、诉讼执行情况
中国工商银行蓬莱市支行以蓬莱市燃料总公司、蓬莱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为被告向蓬莱市人民法院起诉,法院于****年*月*日作出(****)蓬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借款人还本付息,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原债权银行申请执行,法院于****年*月**日作出(****)蓬执字第****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执行。
处置方式:债务减免、协议转让、拍卖、要约邀请竞价转让、挂牌转让及其他处置方式;拟处置的债权可以单户处置或与其他债权组包等任意方式处置。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主体不得购买:
(*)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及所属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
(*)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含担保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
(*)标的债权原债务人(含担保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债务人及担保人委托的主体等;
(*)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不良资产的主体,以及前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并进*步保证不向前述主体或其投资、控制的实体转让标的债权;
(*)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
(*)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
(*)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交易条件:*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有效。
合作意向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欢迎符合上述交易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购买等事宜,若有异议或购买咨询请致电或来函咨询。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企业资产情况仅供参考,以实际情况为准,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判断并自行承担购买债权后可能存在的风险。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有效期届满日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 系 人:陈经理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路***号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郑经理
联系电话:****-********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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