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青羊区敬业路***号*栋*楼*号房产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
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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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成都市青羊区敬业路***号*栋*楼*号房产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凯欣粮油有限公司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本次转让标的详见《资产信息表》。标的均未设置抵押等担保物权、无查封、无纠纷,按现状整体转让。*.转让方对标的所作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凭据。*.本次转让标的已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证,所有权证的证载面积与实际面积不*致的,以实际面积为准,不影响转让标的成交及成交金额。*.本次转让标的位于成都市青羊区敬业路***号“成都青羊工业集中发展区”内,意向受让方需在受让前自行向标的所在地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包括但不限于成都市青羊区工业创新功能区管委会及房产开发商(成都青羊工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详细了解园区规范管理企业入园要求、标的受让资格、过户条件、税收政策等(可参考《青羊区工业集中发展区管理委员会工业用地项目办理不动产登记审查事项管理办法(试行)》),并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购房申报、取得受让许可。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即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不得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和进行资产交接。*.鉴于证载权利人与房产开发商(成都青羊工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成都青羊工业集中发展区房屋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中约定:房产买受人需承诺“(*)买受人购买房屋是用于公司总部基地项目建设,总投资不低于****万元,投入后可实现年产值人民币****万元/年,税收可达人民币***万元/年;(*)买受人自接收房屋之日起*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同时将项目公司的工商、税务关系办理到成都青羊区;(*)买受人自接收房屋之日起*年内累计实现上缴税收不低于人民币***万元。其中,第*年不低于**万元,第*年不低于**万元。”意向受让方(受让方)需在受让前自行向房产开发商(成都青羊工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详细了解上述承诺事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上述情况等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转、受(投资方)双方应共同配合,在完成《产权交易合同》签约并支付完合同价款至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后*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向受让方(投资方)方交付标的物。转、受(投资方)双方在获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交易凭证后**个自然日内,转让方协助配合受让方(投资方)完成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若因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时间延长、机构职能调整、政策变动或疫情其它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的,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标的交付前与标的有关的水费、电费、天然气费、物管费等均由转让方负责结清,因受让方(投资方)原因延迟办理交付,延迟期限内所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投资方)承担)。交易和过户过程中涉及交易服务费、及相关税、费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本次转让挂牌价为含税价,成功受让后,转让方向受让方提供正规发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确认已收到应结算款项、转让方和受让方(投资方)应付的服务费用后*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现场查看联系人:张小刚,联系电话:*************.其他详见《产权交易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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