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金仙小学校新建教学楼及附属工程
招标公告 剑阁县金仙小学校新建教学楼及附属工程
更新时间 2025-01-13
关键词
四川省   附属工程,教学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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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金仙小学校[联系方式]新建教学楼及附属工程(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招标人

剑阁县金仙小学校[联系方式]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复文号

剑发改发〔****】***号

建设地点

广元市剑阁县

建设规模及内容

拆除原教学楼并新建教学楼****平方米以及堡坎等附属工程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类似业绩

房屋建筑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代理范围

本项目施工

招标代理费(万元)

合计:*.*勘察:*.* 设计 :*.* 监理 :*.* 施工:*.* 货物:*.* 设备 :*.* 其他:*.*

计划招标时间

****-**-** **:**至****-**-** **:**

比选报名时间

****-**-** **:**至****-**-**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申请人应提供以下资格材料: (*)拟派项目组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人:具有*川省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方章或圆章);技术负责人*人:具有*川省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方章或圆章);专职技术人员*人:具有招投标从业人员印章(方章或圆章);提供以上人员的身份证、*川省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专用章、相关证书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比选申请人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个月社保证明(养老保险证明),*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系统查询人员截图。 (*)其他要求:①企业综合实力、编制目录、页码及人员和业绩汇总表接受项目业主审查,无目录、页码及人员和业绩汇总表的不予认可;②信用中国没有行政处罚记录(提供官网查询截图),截图糊辨识不清晰易产生歧义的资料不予认可;③比选人在相关网站查询的内容与实际提供的内容不符的,不予认可;④提供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招标代理登记证及信用评价截图,且诚信分不得低于***分。*、根据企业综合实力,信用、人员资质、业绩等作为综合评定依据,择优选取。 请各投标单位将证明材料传于此邮箱号:*********@**.***

联系人

张老师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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