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棠东广棠路*号、广园路以北以及棠东横岭地块开发建设综合商业项目工程勘察(重新招标)[项目编号:******-****]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 | 建勘勘测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长沙核工业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建材广州工程勘测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贵州地质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贵州地矿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主)广州市天河棠东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联系方式],(成)广州市天河区棠下街棠东股份合作经济联社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天河区东圃棠东经济发展总公司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号招标人名称:(主)广州市天河棠东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联系方式],(成)广州市天河区棠下街棠东股份合作经济联社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