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 ||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受南京建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方式]委托,就其出租南京市秦淮区王府大街***号*层部分至*层房产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
*. 项目概述 | ||
*.* 出租方: 南京建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方式] | ||
*.* 标的名称: 南京市秦淮区王府大街***号*层部分至*层房产 | ||
*.*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 ||
南京建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方式]《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年**月**日) | ||
*.* 挂牌起止日期: | ****年*月**日-****年*月**日 | |
*.* 接受报名时间: 挂牌期限内(工作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交易方式: | ||
挂牌期满后,只征集到*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采取协议方式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出租;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 ||
*.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 ||
*.* 坐落位置: 南京市秦淮区王府大街***号 | ||
*.* 有无房产证: 有 | ||
*.* 建筑面积(㎡): ****.**(以实际可租赁面积为准) | ||
*.* 建筑年代: **** | ||
*.* 出租用途: 商业 | ||
*.* 附属设施: 水电齐全,无燃气 | ||
*.* 其他说明: | ||
(*)装修程度:毛坯; (*)目前租赁状态:合同已到期,现由原承租户使用中,房产移交由出租方负责; (*)本次招租标的整体出租,不拆分。 | ||
*. 租金价格及支付方式 | ||
*.* 租金价格(万元/年): ***.**** | ||
*.* 租期(月): **个月 (首年含免租期*个月) | ||
*.* 租金支付期限方式: 半年付(先付后用) | ||
*.* 租赁押金(万元): *个月首年成交租金 | ||
*. 对承租方的要求: | ||
(*)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企业成立时间不得低于*年(截至公告发布之日,以营业执照记载为准)。 (*)意向承租方承租本项目后须自营,不得经营再生资源回收、危化品等业态。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信用中国”平台无不良记录。 (*)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不得转租,须守法经营,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法令的经营业态禁止进入,不得用于非法金融业务,不得出现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意向承租方登记时须提供经签字盖章的《承诺函》(详见*)。 (*)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登记时须提供出租方出具的证明)。 (*)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 其他要求: | ||
(*)租金递增方式:前*年租金不变,第*年起每年在上*年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 (*)如遇国家政策、规划调整、需进行拆除、调整的,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提前终止合同,对此,承租方无权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承租方须在确定承租资格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逾期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出租方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没收交易保证金。 (*)意向承租方在挂牌期内需自行进行现场勘查和充分了解物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位置、大小、物业条件、证照办理情况、装修改造所需必要条件等)、存在的瑕疵及今后装修改造的经营风险,并自行就该物业情况与办理证照、消防等相关行政审批部门进行沟通了解,对经营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确认并知悉房屋现状,接受以房屋现状交付,未进行实地勘查的意向承租方视为对出租标的的现状确认,责任自负。 (*)本标的承租期间的房屋装修、改造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合同终止后出租方不予补偿。 (*)租金不含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公共能耗费、停车费等其他费用,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物业情况及后续改造、经营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费、电费、电话费、网络费、燃气费、排污费等均由承租方自理。 (*)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接受出租方及房源所在区域在管物业公司管理。接受物业缴费标准,按期缴纳物业服务费,按期签订物业合同。 (*)承租方充分考虑其对于该房屋的装修等投入与租赁期限的关联,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补偿。租赁期满后,承租方需无条件将房屋内归属于承租方的物品全部搬出,并恢复该房屋至原状(或恢复至出租方同意接受的状态),并将房屋交还给出租方。 | ||
*. 交易保证金 | ||
*.* 保证金数额:意向承租方需缴纳交易保证金**万元。 | ||
*.* 保证金缴纳截止期限: | ||
(*)经出租方审查,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承租方须在资格确认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交至指定账户(需从意向方登记时所填写的本单位账户中采用电子化方式*次性汇出,以到达账户时间为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并办理保证金到账确认手续,逾期将不能取得竞租资格; (*)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承租方须在资格确认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办理保证金到账确认手续,逾期无法办理; (*)办理到账确认的方式为: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产权交易业务用户平台获取缴纳码,凭缴纳码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网站办理到账确认; (*)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确保交易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 | ||
*.* 保证金处置: | ||
(*)意向承租方如被确定为承租方,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在成交次日起**个工作日内转抵租赁押金及首期租金,首期租金不足部分须另行补足;意向承租方如未被确定为承租方,自确定承租方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 (*)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出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方*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租人并对以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租人存在以下任何*种情形,交易中心可在扣除交易双方应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保证金划转至出租方,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出租方同时承诺,如因出租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租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①协议出租的,被确认为承租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未签署《成交确认书》的或拒绝与出租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 ②以网络竞价方式被确认为承租方后,*个工作日内未签署《成交确认书》或拒绝与出租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 ③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出租方、交易中心付清租金、租赁押金、交易服务费的; ④未按《房屋租赁合同》履约的; ⑤提供虚假资料或作出虚假承诺的; ⑥扰乱交易场所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的; ⑦相互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的; 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
*. 办理意向报名手续及需提供的资料 | ||
(*)经签字盖章的意向方登记表(报名时系统生成)。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线调用的不需提供)。 (*)承诺函。 (*)出租方出具的证明材料(原承租户提供)。 意向承租方须在登记期限内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用户平台,并通过产权交易业务管理系统完成登记手续,登记材料均需原件扫描上传。 | ||
*. 其他说明 | ||
(*)出租方承诺:对本次出租的房产拥有合法出租权,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关于出租方和承租方之间具体权利义务的约定,以双方签订的书面租赁合同的内容为准;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租赁合同》(详见)。 (*)本次出租标的以现状交付,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现有设施设备完好性,本中心向意向承租方提供的基本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出租标的有本中心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故本中心对出租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审慎决策。 (*)交易双方须在被确定承租资格次日起*个工作日内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的计费金额为成交总租金)。 (*)相关银行账户信息:请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联系。 | ||
*. 联系方式 | ||
出租方: 南京建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方式] | ||
地 址: 南京市建邺区文体路**号*楼 | ||
联 系 人: 段丹丹 | ||
电 话: ***-******** | ||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 ||
地 址: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号*区****室、****室 |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查女士 | ||
电 话: ***-******** | ||
**. 接受投诉的单位和电话 | ||
单位:南京建邺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联系人:宣叶 | ||
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