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崎片区市政道路-海丝大街(经八路至东梅路)补充通知二
招标公告 金崎片区市政道路-海丝大街(经八路至东梅路)补充通知二
更新时间 2025-02-19
关键词
福建省   市政道路,房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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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崎片区市政道路-海丝大街(经*路至东梅路)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

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删除招标文件第*章第*节项号**.对应编列内容中“**、本项目适用《关于印发&**;泉州市培育建筑业龙头企业工作方案&**;等*份文件的通知》(泉建筑〔****〕**号)、《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部分条款有关要求的通知》(泉建筑〔****〕**号)及《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停止执行&**;泉州市培育建筑业龙头企业工作方案&**;个别条款的通知》(泉建筑〔****〕**号)”条款。

*、招标文件第*章第*节*.*.*条款修改如下: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本工程若需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等“*体化”服务业务,但承包人不具备“建机*体化”服务业务资格,则该服务业务允许分包 。

*、招标文件第*章第*节*.*条款修改如下: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自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发包人使用前。

*、招标文件第*章第*节**.*.*条款修改如下: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除另有规定外,因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变化或项目特征变化的,工程量按实计算,综合单价按照下列方式确定:

(*)承包人的综合单价高于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综合单价时,其偏差幅度超过**%的,或承包人的综合单价低于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综合单价时,其偏差幅度超过**%的,比较承包人的综合单价与招标控制价的相应综合单价,增加的工程量执行较低单价,减少的工程量执行较高单价。

(*)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变化幅度超过**%,且合同中任何*方提出执行合同单价不合理的,对于增加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重新确定综合单价。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无相同项目的。

(*)现行计价定额缺项的,按照市场询价方式协商定价,不参与下浮。

**.*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人工费不纳入风险承包范围。合同履行期间,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指数和塔机人工费综合信息价格调整人工费价差,但中标价中的人工费总额与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中的人工费总额的比值大于*.**或小于*.**的除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人工费总额比值产生误差的,按照有利于承包人的方式确定比值。

(*)合同履行期间,出现多个人工费指数时,按照人工费指数对应的已完工程量分别调整人工费价差。

(*)主要材料和设备的调差范围(品种)及其基准价格以招标控制价中“主要材料和设备项目与价格表”列明的为准。其中,甲供材料和其他材料费均不参与价差调整。

(*)当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基准价格与基期综合信息价格*致时,风险承包幅度按照报告期综合信息价格除以基准单价计算,超过风险承包幅度以外的价差据实调整。

上述的基准单价是指由发包人在合同条款中给定的材料、工程设备的价格,即招标控制价(预算书)中采用的价格,该价格原则上按照综合信息价格编制。基期综合信息价格是指编制招标控制价时采用的综合信息价格。报告期综合信息价格是指合同履行期间综合信息价格。综合信息价格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综合信息价格。

(*)主要材料和设备价差调整的数量以及报告期市场价格,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价差调整依据。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与大型机械设备租赁单价,其风险承包幅度为±*%,合同履行期间,价格波动超过风险承包幅度的,超过风险承包幅度以外的价差据实调整,其价差不参与下浮,除计取税金外,其他的费用均不计取。

**.*.*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无 。

(*)发包人违反第**.*款〔变更的范围〕第(*)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本条款不采用 。

(*)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工期相应顺延,但因窝工、停工产生的人工费、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等费用损失不予赔偿 。

(*)其他:   无  。

 

招标人:泉州市东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金崎片区市政道路-海丝大街(经*路至东梅路)

各投标人:

*、删除招标文件第*章第*节项号**.对应编列内容中“**、本项目适用《关于印发&**;泉州市培育建筑业龙头企业工作方案&**;等*份文件的通知》(泉建筑〔****〕**号)、《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部分条款有关要求的通知》(泉建筑〔****〕**号)及《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停止执行&**;泉州市培育建筑业龙头企业工作方案&**;个别条款的通知》(泉建筑〔****〕**号)”条款。

*、招标文件第*章第*节*.*.*条款修改如下: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本工程若需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等“*体化”服务业务,但承包人不具备“建机*体化”服务业务资格,则该服务业务允许分包 。

*、招标文件第*章第*节*.*条款修改如下: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自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发包人使用前。

*、招标文件第*章第*节**.*.*条款修改如下: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除另有规定外,因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变化或项目特征变化的,工程量按实计算,综合单价按照下列方式确定:

(*)承包人的综合单价高于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综合单价时,其偏差幅度超过**%的,或承包人的综合单价低于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综合单价时,其偏差幅度超过**%的,比较承包人的综合单价与招标控制价的相应综合单价,增加的工程量执行较低单价,减少的工程量执行较高单价。

(*)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变化幅度超过**%,且合同中任何*方提出执行合同单价不合理的,对于增加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重新确定综合单价。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无相同项目的。

(*)现行计价定额缺项的,按照市场询价方式协商定价,不参与下浮。

**.*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人工费不纳入风险承包范围。合同履行期间,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指数和塔机人工费综合信息价格调整人工费价差,但中标价中的人工费总额与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中的人工费总额的比值大于*.**或小于*.**的除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人工费总额比值产生误差的,按照有利于承包人的方式确定比值。

(*)合同履行期间,出现多个人工费指数时,按照人工费指数对应的已完工程量分别调整人工费价差。

(*)主要材料和设备的调差范围(品种)及其基准价格以招标控制价中“主要材料和设备项目与价格表”列明的为准。其中,甲供材料和其他材料费均不参与价差调整。

(*)当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基准价格与基期综合信息价格*致时,风险承包幅度按照报告期综合信息价格除以基准单价计算,超过风险承包幅度以外的价差据实调整。

上述的基准单价是指由发包人在合同条款中给定的材料、工程设备的价格,即招标控制价(预算书)中采用的价格,该价格原则上按照综合信息价格编制。基期综合信息价格是指编制招标控制价时采用的综合信息价格。报告期综合信息价格是指合同履行期间综合信息价格。综合信息价格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综合信息价格。

(*)主要材料和设备价差调整的数量以及报告期市场价格,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价差调整依据。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与大型机械设备租赁单价,其风险承包幅度为±*%,合同履行期间,价格波动超过风险承包幅度的,超过风险承包幅度以外的价差据实调整,其价差不参与下浮,除计取税金外,其他的费用均不计取。

**.*.*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无 。

(*)发包人违反第**.*款〔变更的范围〕第(*)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本条款不采用 。

(*)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工期相应顺延,但因窝工、停工产生的人工费、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等费用损失不予赔偿 。

(*)其他:   无  。

 

招标人:泉州市东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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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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