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雄安新区昝岗组团,东至城市主干路**,南至城市主干路***,西至城市支路***,北至城市支路***。 | ||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 | 建筑密度(%): |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类工业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城镇村道路用地 | **** | ||||||
| *类工业用地 | ******.**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
| 起始价: | ****万元 | 加价幅度: | ***万元 | ||||
| 挂牌开始时间: | ****年**月**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年**月**日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联合申请的,联合方数量不得超过*家,不同申请人之间不得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北省雄安新区容城县白洋淀大道与容安路交叉口***号)*楼大厅*号窗口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北省雄安新区容城县白洋淀大道与容安路交叉口***号)*楼大厅*号窗口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时**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 **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北省雄安新区容城县白洋淀大道与容安路交叉口***号)*层第*开标室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年**月**日 **时**分 至 ****年**月**日 **时**分
*、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次出让宗地位于雄安新区昝岗组团,东至城市主干路**,南至城市主干路***,西至城市支路***,北至城市支路***。具体规划指标详见规划条件。(*)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地上建筑面积不高于******平方米。(*)挂牌期间,出让人接受符合资格条件的竞买人以报价单方式提交的报价。挂牌截止时,只有*个符合资格条件的竞买人,其报价不低于底价的,确定其为竞得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资格条件的竞买人,且最高报价超过底价的,以现场竞价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增价幅度为***万元或其整倍数。(*)本次挂牌活动的竞价规则和确定竞得人办法,以出让文件中的《雄安新区昝岗组团****—****—***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须知》为准。(*)在公告和挂牌期间,本次出让公告事项如有变更,将提前通知已报名的申请人,并在原公告渠道发布补充公告。(*)公告、挂牌等环节中出现重大事项,出让人可随时终止挂牌活动。(*)本宗地按现状出让,竞得人对此无异议。(*)在合同约定的交地期限内,新区土地储备中心向竞得人发出交地通知。竞得人应当实地踏勘土地现状,对照本宗地现状交地的交付条件,与新区土地储备中心签订交地确认书。如竞得人自交地期限截止之日起*天内未主动办理土地交接手续,且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作在该截止日已接受该宗地。
*、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河北省雄安新区容城县白洋淀大道办公区 联 系 人:河北雄安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容城支行 开户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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