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企业名称 | 北京中安科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 注册地(住所) | 北京市昌平区(北京市昌平区未来科学城英才南*街*号院*号楼*层***、***、***室) | 法定代表人 | 王云海 |
| 成立日期 | ****-**-** | 注册资本 | ****.**万元(人民币) |
| 实收资本 | ****.**万元(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 统*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 经营范围 | *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软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安防设备销售;企业管理咨询;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安全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第*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 |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
| 企业股权结构 | 前*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 **.******* | ||
|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 **.******* | ||
| 中钢投资有限公司 | **.******* | ||
|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 ****.****** | ***.****** | ***.****** |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 | |
| 审计机构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年**月**日 财务报表 |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 *.****** | -***.****** | -***.****** |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 | |
| 其他披露内容 | 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 ||
| 转让方名称 | 中钢投资有限公司 | |||
|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号*座**层****室 |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 法定代表人 | 曹嘉辰 | 成立日期 | ****-**-** | |
| 注册资本 | *****.**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商务服务业 | |
| 统*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 |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
| 统*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中钢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日期 | ****-**-** |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批复 | 决议文件名称 | 关于中钢投资公开挂牌转让所持中安科创**.**%股权事项的批复 | |
|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北京中安科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 |
| 转让底价 | ***.****万元 | |
| 价款支付方式 | *次性支付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个工作日内须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人民币***万元的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后,根据意向受让方的征集情况,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规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登记受让意向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标的企业公司章程等规定及内容进行后续操作。*、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相关方,扣除款项不足以补偿相关方损失的,相关方可以继续追偿:(*)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征集到两个及以上非股东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竞买人均不报价的;(*)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交易条件等情形的。*、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备查文件,已完成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如发生受让方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披露,受让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与损失。*、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本方同意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次性分别交纳至北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本方同意北交所在出具本项目产权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万元 | |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个工作日内交纳。 |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个工作日为*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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