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上饶市广丰区永丰北大道创美*间店铺招租(*年) |
| 标的名称: | 上饶市广丰区永丰北大道创美*间店铺招租(*年),挂牌价***,***.**元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 所在地区: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 | | 经济类型: | | 所属行业: | | 注册资本: 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 职工人数: 人,其中,在编: 人,在岗: 人,需安置: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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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状况: | | 以下数据出自评估报告数据,评估基准日: | | 资产总额: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 万元,流动资产: 万元,无形资产: 万元,其它资产: 万元 | | 负债总额: 万元,净资产: 万元。 | |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期财务报表,报表日期:,报表类型:。 | | 资产总额: 万元,负债总额: 万元,净资产: 万元,营业收入: 万元,利润总额: 万元,净利润: 万元 | |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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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年**月**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年**月**日 |
| 延期处理方式: | 无 |
| 项目简介: | 创美*间店铺坐落永丰北大道;面积约:***(㎡);首年起拍价:*.**(万元);竞买保证金:*(万元)。 |
| 重要信息披露: | *、本次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上饶市盛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饶盛业评报字【****】第***号*、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具体交付资产以交付时现状为准。转让方、拍卖公司不承担面积误差责任,不论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以及成交价格。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租期*年,租金第*年至第*年起拍价每年为*****元,第*到第*年,每年为*****元,第*年到第*年的成交价在首年成交价基础上递增(递增比列按起拍价时递增的比较计算)、承租方按照最终竞得价缴纳租金,租金缴纳方式为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每*年为*次缴纳期,合同押金为*个月房屋租金;合同期满后房租押金由招租方按照相关约定无息退回(不计息)。*、此次房产招租不得经营违法、扰民等影响周边居民的行业。*、租赁期间物业费等相关费用及民事、刑事、经济、安全风险、人身安全、财产安全、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应负责保护房屋的整体结构、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如因此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负责,且赔偿因改造房屋和结构给出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合同期内,因房屋外墙脱落、空调外机掉落、玻璃门窗掉落、空中抛物以及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合同期满后,承租方投入的*切可移动的设施、设备自行处置,不能强行要新承租方收购。而对于承租方装饰、装修的不可搬动(移动)的部分无偿归招租方所有,承租方撤场时不得破坏。未按期撤除的设施、设备出租方有权进行处理,并不予任何补偿。*、未经招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将租赁权转租第*人,承租方违规转租的,招租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在承租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者地方政府征迁等原因需要收回标的的,承租方需无条件退出标的,不能要求招租方任何补偿及赔偿,招租方退还剩余租期对应的租金(不计息)。**、合同期内,承租方负责做好门前“*包”,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消防治安安全等工作以及处理好承租房屋周边的邻里关系**、原承租户在同等价位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若本次标的由原承租户竟得,则租赁期从****年*月*日开始计算)。**、标的由招租方交付给受让方,拍卖公司及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不负责标的交付。本次租赁权拍卖已披露的瑕疵,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
| *.意向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