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区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华北区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东北区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南区
广东 广西 海南
西北区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南区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华中区
河南 湖南 湖北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安排,按照《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常见病种住院预交金收取额度公示如下:
以上标准自****年*月*日起实行。
****年*月**日
热门推荐
比比招标网 > 招标公告> 常见病种预交金收取额度公示
客服电话 400-000-0388
手机版 ——  电脑版 ——  APP版 ——  微信版 ——  关于我们
版权所有©2018 比比网络 bibe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