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人民法院关于宝清县宝清镇兴谊路西如巷---住宅用房、无证库房、土地使用权合并拍卖(变卖)的公告
招标公告 宝清县人民法院关于宝清县宝清镇兴谊路西如巷---住宅用房、无证库房、土地使用权合并拍卖(变卖)的公告
更新时间 2025-03-17
关键词
黑龙江省   拍卖,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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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司法变卖公告

黑龙江省宝清县人民法院将在黑龙江省宝清县人民法院淘宝网上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户名:黑龙江省宝清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位于宝清县宝清镇兴谊路西如巷住宅用房*处(房照面积**平方米)、无证库房*处(约***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处(***.*平方,国有划拨),整体拍卖。拍卖价格******元,保证金*万元,加价幅度*千元。

*、竞买人条件:依照《拍卖法》规定禁止参加竞买人员之外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司、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及其他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参与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需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需与委托代理人*同到我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咨询、展示看样的方式: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安排看样。

*、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权属能否变更由买受人、承受人、接收流拍财产抵债的债权人在拍卖开始之前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权属变更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以及更名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基于拍卖标的上可能出现的原欠缴税费、物业费、采暖费、水电费、燃气费等,由法律规定的义务承担者依法承担(特别提醒关于税费、学区、当地限购情况及相关欠税费项目、金额,买受人、承受人、接收流拍财产抵债的债权人自行向当地财税、房管、供暖、国土、教育、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

*、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帐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帐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日内缴入法院指定帐户(户名:宝清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清县支行;帐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咨询电话:***********    孙  强

办案部门:黑龙江省宝清县人民法院  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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