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并受北海市人民政府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委托,现就北海市****-****年度集体土地征收项目的房屋及地上附着物价格评估承办机构定点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海市****-****年度集体土地征收项目的房屋及地上附着物价格评估承办机构定点服务公开招标采购。
*、项目编号:*-*******-******** 。
*、采购组织类型:集中采购委托代理。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根据市辖区政府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提供的委托评估地块情况,按《城镇土地估价规范》、《房地产估价规范》、《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及北政发〔****〕**号文有关规定对市辖区范围内集体土地征收项目的土地、房屋及地上附着物和设施等进行评估,并提供评估报告。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所规定条件,在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有法人资格。
*.具备省级或以上《资产评估资格证书》,或省级或以上《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注册证书》和《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的,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或全国范围内执业并在北海市设有办公场所的评估机构。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俱应按要求提交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并遵循以下规定: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个投标联合体,以*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本项目有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方符合条件书规定的特定条件。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竞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并提交本中心(组成联合体投标时,必须提供)。
(*)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项目投标。
*、****年以来,在估价机构业绩抽查评议中被评为不合格的评估公司,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
*、招标文件的发售
*、发售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正常工作时间。
*、发售地点:北海市北海大道(中段)***号市政务服务中心*楼东侧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综合科(联系电话:****-*******)。
*、售价:招标文件每本售价***元,售后不退。用电汇方式的请将标书费汇入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账户——开户名称: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海分行广东南路支行;银行账号:************。办理汇款后请将电汇单(在用途栏或备注栏上标明项目名称及编号、汇款单位、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传真到****-*******。如未能提供联系方式造成招标文件无法发送或有更改及有补充通知而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关于投标人近*年来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应于****年**月**日*时**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到北海市政务服务中心*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逾期递交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年**月**日*时**分在北海市政务服务中心*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北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业务咨询
(*)采购代理单位: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北海市北海大道(中段)***号市政务服务中心*楼东侧。
项目联系人:易思行。 联系电话:****-*******。传真:****-*******。
(*)采购单位:北海市人民政府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联系人:梁国强。联系电话:***********。
地址:北海市靖安路**号。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北海市财政局。联系电话:****-*******。
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