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外】 位于荆州城南开发区荆西村二组赛瓦小区4号楼的房产
招标公告 【市外】 位于荆州城南开发区荆西村二组赛瓦小区4号楼的房产
更新时间 2025-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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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   房产,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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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拍卖标的:本次拍卖标的物为位于荆州城南开发区荆西村*组赛瓦小区*号楼的房产,详情介绍如下:

*、拍卖财产已知现状及瑕疵声明:

*、标的物水、电、气、物业等费用是否存在欠缴情况不详。若有欠缴,由买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

*、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法定节假日除外)至拍卖日前,在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展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导致竞得后无法办理权属变更或因此产生的其它所涉事宜、税费和法律责任,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重要提示:保证金大额支付需在银行开通网上银行、办理*盾,然后在电脑上选择网银支付。

*、拍卖方式及流程:增价拍卖;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自该出价时点自动顺延*分钟。

*、买受人应自拍卖成交后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按期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由人民法院依法出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法律文书。买受人凭人民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权证过户(登记)过程中按规定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和所涉及的*切关联费用(可能包含原产权人、买受人应承担的增值税、契税、所得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费、评估测绘费及其他税费用、可能涉及的*次过户费用等),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委托法院无涉。

买受人须在人民法院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办理成交后的相关事宜,因买受人延期导致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当次开拍前至少*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确认优先购买权申请和有效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竞买人在决定竞拍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竞买须知。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 徐法官

联系地址: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法院 

 

*〇**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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