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区域 | 崔成庄村 | ||
| 转出方名称 | 板桥镇崔成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 联系地址 | |||
| 转出方式 | 出租 |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 项目名称 | 宁河区板桥镇崔成庄村约*.*亩土地经营权 | ||
| 挂牌价格 | ****.***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土地公开发包面积占*.*亩,标底价****元/年,每标上涨**元。 *、此地块进行农业种植不保水,不保电,不保道路畅通。如出现有排水设备排不过来或沟渠不畅通和排水设备损坏不能排水,发生内涝或干旱,村委会不予负责。 *.如有国家等相关占地政策时双方终止合同,承租方应服从,土地补贴归村委会,青苗归承包方。 *.关于上级政府要求的防火,农药污染等*系列政策要求,承包商必须履行,承包期内对村河道、土地造成污染破坏,出现任何后果及相关处罚由承包商自行承担。不允许在承包地上挖池塘,不允许建造任何建筑物,未经发包方允许不许改变现有地形地貌。 *、关于土地面积:按发包方给出的土地面积为准。 *、关于承包到期后,地上、地下物承包方须*个月内进行清理,逾期不进行清理,地上物归村委会所有,村委会将不予返还押金。 *、承包方在承包后,需自行平整土地,村委会不予负责。 *、承包方享有管理权、使用权、自主经营权和收益权,未经得崔成庄村民委员会同意,承包方不得将土地转包。 *、承包后损坏任何地上地下线缆管道等设施由承包方自行解决。 **、以上未注明事宜,最终解释权归村委会所有。 发包期限:****年*月*日起至****年**月**日(不满*年按*年算) |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本村村民 | ||
| 转出用途 | 种植业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 阶梯价 | ** | ||
| 挂牌期 | * | ||
| 价款划入账号 | |||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