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瓯海区景山街道西山东路净景佳园5幢1301室房产转让(第二次)
招标公告 温州市瓯海区景山街道西山东路净景佳园5幢1301室房产转让(第二次)
更新时间 2025-03-27
关键词
浙江省   房产,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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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瓯海区景山街道西山东路净景佳园*幢****室房产转让(第*次)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温州市瓯海区景山街道西山东路净景佳园*幢****室房产转让(第*次)
资产类别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其他
转让说明事项*.转让方收齐成交款后,向受让方开具房产增值税发票,*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标的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服务费、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按照法律规定由应当承担的主体各自承担。*.房产过户前的水费、电费及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等由转让方承担,房产过户之日起上述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解决。*.标的成交后,受让方须在成交后*个工作内与转让方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双方按照合同约定条款支付成交款、办理标的权属转移登记及交付手续。*.标的办理过户:受让方付清款项后**日内与转让方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因受让方原因导致双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标的过户手续的,转让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受让方支付的购房款转让方将扣除竞买保证金后的余款于**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受让方。*.房产已出租的,受让方须继续履行原有租赁合同。转让方已收取的租金,受让方付清转让价款之日前的(含付清款项当天)租金收益归转让方所有,受让方付清转让价款后第*天起的租金收益归受让方所有。*.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房屋转让合同》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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