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淳分中心) 高淳慢城省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片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
| 详细评审 | ||||||||||||||||||||||||||||||
| 条款号 | 量化因素 | 量化标准 | ||||||||||||||||||||||||||||
| *.*.* | 分值构成(总分***分) | (*)投标报价:**.** 分 (*)施工组织设计:**.** 分 (*)投标人业绩:*.** 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分 (*)项目管理机构:* 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 分 (*)其他:* 分 注:分值构成中投标人业绩、项目管理机构、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施工组织设计及其他属于商务技术部分;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合理性属于报价部分。 | ||||||||||||||||||||||||||||
| *.*.*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任选不少于两种): *、评标基准价计算 方法*: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 )算术平均值为 * {当有效投标文件≧*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舍*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评标基准价 =*×*, 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评标相关参数,* 值的取值范围为 **%—**%。 方法*: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当有效投标文件≧*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舍*入取整 ,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 **取值: ** %。 方法*: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 *=招标控制价×(***%-下浮率Δ); *=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值外的任意*个评标价,在初步评审后,在有效投标报价中随机抽取;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值的**%(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值抽取范围;若在*值的**%-**%(含)、**%-**%(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个评标价,与在*值的**%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个评标价(除*值外)中随机抽取*值; *=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与招标控制价×**%之和下浮**%以内的所有评标价; *值取值:初步评审后,在有效投标报价中随机抽取。 下浮系数*、下浮率Δ,在开标时按下表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 下列系数、下浮率各地可根据实际调整。 请选择:
上述招标控制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 | ||||||||||||||||||||||||||||
| *.*.*(*)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 *、报价打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扣 *.* 分,每低*%扣 *.* 分;偏离不足*%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位数) | ||||||||||||||||||||||||||||
| *.*.*(*)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 *、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 *、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不包含第*项篇幅扣分)。 *、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页的,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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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去掉*个最高分和*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 ||||||||||||||||||||||||||||||
| *.*.*(*) | 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 | 企业业绩:自****年**月**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项目施工业绩,每提供*个业绩得*分,满分*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者缺*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业绩与评分办法中的业绩不可兼得,评分项中的企业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项目负责人业绩:自****年**月**日(含)以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项目施工业绩且担任项目负责人,每提供*个业绩得*分,满分*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者缺*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 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业绩与评分办法中的业绩不可兼得,评分项中的企业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 ||||||||||||||||||||||||||||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致) | ||||||||||||||||||||||||||||||
| *.*.*(*)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 | 信用评价结果所占权重:*.**% 使用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信用评价结果,信用评价得分=信用评价结果*信用评价结果所占权重投标人使用主营业务资质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使用非主营业务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分评价结果按**%进行折算。说明:(*)如招标文件要求具备两个及以上资质之*的,根据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是否是主营业务资质判断,使用主营业务资质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使用非主营业务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进行折算。(*)如招标文件要求同时具备两个及以上资质的,根据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是否包含主营业务资质判断,包含主营业务资质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不包含主营业务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进行折算。(*)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分别计算信用分,使用主营资质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使用非主营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进行折算,分别计算后,以所有成员单位中信用分最高的得分作为联合体的信用分。(*)以园林绿化工程为主项专业(主营业务)的投标人参加非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投标的,信用分按统*比例(**%)进行折算,其他主项专业投标人参加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投标的,信用分亦应按相同比例(**%)进行折算。 | ||||||||||||||||||||||||||||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致) | ||||||||||||||||||||||||||||||
| *.*.*(*) | 项目管理机构 | / | ||||||||||||||||||||||||||||
| *.*.*(*) | 报价合理性得分标准 | / | ||||||||||||||||||||||||||||
| *.*.*(*) | 其他 | / | ||||||||||||||||||||||||||||
| 招标人: | &***;&***;&***;招标人盖章位置*&***;&***;&***;南京国际慢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南京宁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
| 地址: | 南京市高淳区桠溪镇生态路*号 | 地址: | 南京市高淳区丹阳湖北路**号 |
| 联系人: | 赵工 | 联系人: | 卞叶静 |
| 电话: | ***-******** | 电话: | *********** |
| 详细评审 | ||||||||||||||||||||||||||||||
| 条款号 | 量化因素 | 量化标准 | ||||||||||||||||||||||||||||
| *.*.* | 分值构成(总分***分) | (*)投标报价:**.** 分 (*)施工组织设计:**.** 分 (*)投标人业绩:*.** 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分 (*)项目管理机构:* 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 分 (*)其他:* 分 注:分值构成中投标人业绩、项目管理机构、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施工组织设计及其他属于商务技术部分;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合理性属于报价部分。 | ||||||||||||||||||||||||||||
| *.*.*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任选不少于两种): *、评标基准价计算 方法*: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 )算术平均值为 * {当有效投标文件≧*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舍*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评标基准价 =*×*, 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评标相关参数,* 值的取值范围为 **%—**%。 方法*: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当有效投标文件≧*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舍*入取整 ,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 **取值: ** %。 方法*: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 *=招标控制价×(***%-下浮率Δ); *=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值外的任意*个评标价,在初步评审后,在有效投标报价中随机抽取;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值的**%(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值抽取范围;若在*值的**%-**%(含)、**%-**%(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个评标价,与在*值的**%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个评标价(除*值外)中随机抽取*值; *=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与招标控制价×**%之和下浮**%以内的所有评标价; *值取值:初步评审后,在有效投标报价中随机抽取。 下浮系数*、下浮率Δ,在开标时按下表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 下列系数、下浮率各地可根据实际调整。 请选择:
上述招标控制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 | ||||||||||||||||||||||||||||
| *.*.*(*)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 *、报价打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扣 *.* 分,每低*%扣 *.* 分;偏离不足*%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位数) | ||||||||||||||||||||||||||||
| *.*.*(*)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 *、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 *、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不包含第*项篇幅扣分)。 *、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页的,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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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去掉*个最高分和*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 ||||||||||||||||||||||||||||||
| *.*.*(*) | 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 | 企业业绩:自****年**月**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项目施工业绩,每提供*个业绩得*分,满分*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者缺*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业绩与评分办法中的业绩不可兼得,评分项中的企业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项目负责人业绩:自****年**月**日(含)以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项目施工业绩且担任项目负责人,每提供*个业绩得*分,满分*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者缺*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 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业绩与评分办法中的业绩不可兼得,评分项中的企业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 ||||||||||||||||||||||||||||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致) | ||||||||||||||||||||||||||||||
| *.*.*(*)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 | 信用评价结果所占权重:*.**% 使用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信用评价结果,信用评价得分=信用评价结果*信用评价结果所占权重投标人使用主营业务资质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使用非主营业务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分评价结果按**%进行折算。说明:(*)如招标文件要求具备两个及以上资质之*的,根据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是否是主营业务资质判断,使用主营业务资质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使用非主营业务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进行折算。(*)如招标文件要求同时具备两个及以上资质的,根据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是否包含主营业务资质判断,包含主营业务资质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不包含主营业务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进行折算。(*)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分别计算信用分,使用主营资质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使用非主营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进行折算,分别计算后,以所有成员单位中信用分最高的得分作为联合体的信用分。(*)以园林绿化工程为主项专业(主营业务)的投标人参加非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投标的,信用分按统*比例(**%)进行折算,其他主项专业投标人参加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投标的,信用分亦应按相同比例(**%)进行折算。 | ||||||||||||||||||||||||||||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致) | ||||||||||||||||||||||||||||||
| *.*.*(*) | 项目管理机构 | / | ||||||||||||||||||||||||||||
| *.*.*(*) | 报价合理性得分标准 | / | ||||||||||||||||||||||||||||
| *.*.*(*) | 其他 | / | ||||||||||||||||||||||||||||
| 招标人: | &***;&***;&***;招标人盖章位置*&***;&***;&***;南京国际慢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南京宁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
| 地址: | 南京市高淳区桠溪镇生态路*号 | 地址: | 南京市高淳区丹阳湖北路**号 |
| 联系人: | 赵工 | 联系人: | 卞叶静 |
| 电话: | ***-******** | 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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