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服务竞争性评审项目公告 | |||
广饶县民政局(服务购买方)拟通过 竞争性评审方式,对以下项目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现将项目情况公告如下: | |||
| *、项目名称:****年关爱困境儿童项目 | |||
| 购买服务计划项目编码:***************************** | |||
| 项目编号、标包:***************************** | |||
| *、项目金额(人民币,单位万元):**.*万元 | |||
| *、购买服务内容: 广饶县民政局对广饶县境内的困境、留守及特殊儿童开展关爱活动,活动内容包含心理健康和爱心帮扶项目、普法宣传和儿童督导员及儿童主任培训等。 | |||
| *、对服务提供方资质要求及应提交材料: (*)对服务提供方资质要求:*、承接主体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承接主体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评审时按要求提供);*、承接主体须具备满足评审文件各项要求的条件和全面履约的能力,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接主体近*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购买主体、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购买主体、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承接主体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接主体,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法律法规及竞争性评审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应提交材料:承接主体须提交以下资料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承接主体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及加盖承接主体公章的复印件两份。获取评审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承接主体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资格后审为准。 | |||
| *、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 |||
| *、时间:****-**-** **:**:**至****-**-** **:**:**(北京时间)。 | |||
| *、地点: 广饶县月河路***-*号南楼*楼招标代理部 | |||
|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联系人:明女士 | 联系方式:****-******* | ||
| 发布人:广饶县民政局 | |||
| 发布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