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沪告字[****]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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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公告
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上海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办法》等规定,现发布地区共计*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公告号 | 地块 名称 | *至 范围 | 土地 用途 | 土地总 面积 (平方米) | 出让 面积 (平方米) | 容积 率 | 建筑 密度 | 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 | 青浦区朱家角镇郊野单元村庄规划**-**地块 | 东至林地,南至林地,西至林地,北至林地 | 办公楼 | ***.** | ***.** | *.* | / | **** | ***** |
********* | 青浦区朱家角镇郊野单元村庄规划**-**地块 | 东至林地,南至林地,西至林地,北至林地 | 商业用地、办公楼 | ****.** | ****.** | *.* | / | ||
********* | 青浦区朱家角镇郊野单元村庄规划**-**地块 | 东至林地,南至林地,西至林地,北至林地 | 商业用地、办公楼 | ****.** | ****.** | *.* | / | ||
********* | 青浦区朱家角镇郊野单元村庄规划**-**地块 | 东至林地,南至林地,西至林地,北至林地 | 商业用地、办公楼 | ****.** | ****.** | *.* | / | ||
********* | 青浦区朱家角镇郊野单元村庄规划**-**地块 | 东至林地,南至林地,西至林地,北至林地 | 办公楼 | ****.** | ****.** | *.* | / | ||
********* | 青浦区朱家角镇郊野单元村庄规划**-**地块 | 东至林地,南至林地,西至林地,北至林地 | 办公楼 | ***.** | ***.** | *.* | / | ||
********* | 青浦区朱家角镇郊野单元村庄规划**-**地块 | 东至林地,南至林地,西至林地,北至林地 | 商业用地 | *****.** | *****.** | *.* | / | ||
备注 | 本公告*幅地块实施组合出让,组合后本公告出让地块名称及地块公告号为:“青浦区朱家角镇郊野单元村庄规划**-**、**-**、**-**、**-**、**-**、**-**、**-**地块”和“*********”。 |
*、出让地块交易活动时间安排
地块交易活动时间安排参见上海土地市场网(*****://***.*****.**.***.**/******/**/)发布的出让地块进度安排表,具体以地块出让须知为准。
*、申请资格及具体交易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地块交易。具体交易资格及要求以地块出让须知为准。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地块详情及其具体交易要求详见地块出让文件(出让须知,出让预合同以及附录文件等)。竞买申请人(简称“申请人”)可自****年**月**日在上海土地市场网(*****://***.*****.**.***.**/******/**/)下载,具体地址详见网站“地块信息-相关文档下载”。
*、交易结果发布
交易结束后**个工作日内,上述地块的交易结果将在市土地交易市场和上海土地市场网(*****://***.*****.**.***.**/******/**/)发布。
*、注意事项
(*)本次出让地块,按照国家和本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已实施“用地清单制”管理。具体情况详见地块出让须知。
(*)本公告出让地块采用网上方式实施交易申请、挂牌报价等交易事项,需先取得具有电子印章功能的**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后,登录“上海市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受理平台”(网址:*****://***.*****.**.***.**/********-*****/**_****/,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受理平台”)进行。申请人请按《上海市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受理平台操作指南》(下载位置:上海土地市场网(*****://***.*****.**.***.**/******/**/)首页-客服与监督-服务指南-业务告知版块)具体要求实施相关操作。
(*)申请人应妥善保管**数字证书(及密码)或电子营业执照,凭其**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受理平台”所实施的行为,视为申请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或经其合法授权。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申请人应提前做好土地交易前的各项准备,包括及时检查所使用的计算机系统等。若申请人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安全事故(包括黑客攻击、病毒入侵等)、网络堵塞和系统软硬件故障等原因不能正常使用“网上交易系统受理平台”或实施相关交易行为的,应自行承担后果。若有问题咨询的,建议申请人提前拨打土地交易业务咨询电话。
(*)若“网上交易系统受理平台”发生故障无法正常使用的,挂牌人将中止网络服务,并及时在上海土地市场网(*****://***.*****.**.***.**/******/**/)发布相关通知。申请人或竞买人应按照通知的安排参与后续交易活动。
(*)为进*步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本公告出让地块成交后,各分地块须分别签订《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申请人可根据网站和受理平台的相关提示进行系统操作,参与本出让地块的咨询提问、查看答疑纪要、竞买申请、挂牌报价等相关交易活动,敬请重点关注。
地块出让须知与本公告内容不*致的,以出让公告为准。
*、联系方式
(*)土地交易业务咨询:**-**-********;浦东新区南泉北路***号*楼。
(*)办理**数字证书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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