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征集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线索的公告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各界人士:
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为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参与的基金监管舆论氛围,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参与医保基金监管的积极性、主动性,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征集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线索,举报内容如下:
*、受理范围
(*)定点*售药店
*.定点*售药店伪造处方或勾结医药代表开具“假处方”销售处方药并申报医保统筹基金结算;
*.定点*售药店或参保人参与或协助倒卖“回流药”;
*.药贩子、定点*售药店诱导参保人违规购药;
*.不法分子宣扬医保取现、回收药品等违法行为;
*.定点*售药店空刷套刷医保凭证骗保;
*.定点*售药店串换医保药品申报医保结算;
*.定点*售药店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
*.定点*售药店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和购买营养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提供便利;
*.其他违法违规使用、欺诈骗取医保基金问题。
(*)定点医疗机构
*.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等套取医保资金;
*.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
*.虚构医药服务项目;
*.存在分解住院、挂床住院的,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的,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的,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的;
*.不执行实名就医和购药管理规定,不核验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凭证;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其他骗取医保基金支出的行为。
(*)参保人员
*.将自己的社保卡或者身份证交给其他人办理住院登记,或者自己没有病去办理住院,实际安排其他人员在医院接受治疗,并报销医保基金的行为。
*.在交通事故中,认定了对方全责,并且对方已经将全部费用支付了,自己到医院却谎报,说是自己不小心摔倒的,就医并报销医保基金的行为。
*.利用医保基金开药品,再将药品低价转卖给其他的药店或医药公司或其他组织的行为。
*、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
*.举报邮箱:*******@***.***
*.举报地址: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保城镇育才路保城小区医疗保障局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主动、客观真实反映问题。举报人尽量提供详实、准确的线索信息,如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人员、药品名称、规格、涉及金额、相关票据凭证等,以提高举报线索的可查性和有效性。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保密举报人个人信息,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将按《海南省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最高可奖励**万元。
特此公告。
保亭黎族苗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