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自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存量房登记科 联系方式: ****-*******
序号 |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
* | 余先超 | 房屋所有权证 | 汇东新区南北干道*名大厦综合楼*-*-*号 | 自房权证高新字第********号 | 余雷 |
* | 余先超 |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 汇东*名大厦综合楼*单元*号 | 自国用****第******号 | 余雷 |
登记机构:自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年 * 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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