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撤销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经营备案的通告
为进*步规范我县小微型客车租赁行业经营秩序,强化行业“事中、事后”监管,我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经营活动排查工作,发现部分企业无经营场所、无管理人员,经营呈现空壳化,不再具备《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第*条规定的从事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的备案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第*条等相关规定,现予以撤销下列*家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同时,根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备案材料承诺书》,*年内不再受理其有关备案申请。具体名单如下:
*.海南省保亭县乐星禾汽车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保亭翼车盛租赁业有限公司。
请上述*家企业将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备案证交回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楼办公室(地址: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保兴西路***号)
在此提醒,各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要依法依规经营,着重提升服务质量,自觉维护好行业秩序,共同构建放心、舒心、安心的市场环境,为市民游客提供更高品质服务。
特此通告。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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