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名称 | 中粮屯河吉木萨尔番茄制品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批准文号 | 《关于中粮屯河番茄有限公司下属企业番茄采收机对外转让事宜的批复》中粮糖业字〔****]* 号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价款支付方式 | *次性付款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北京时间**:**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若信息披露期间仅产生*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部分;若信息披露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受让方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后*次性原额无息返还。*.本次转让标的的资产名称、型号、品质、状况及瑕疵均以现状为准。标的资产严格以现状进行交易,转让方不保证标的资产的规格、品质等。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充分调查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承诺:(*)本方已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调查,了解并接受转让方所披露标的资产的状况及瑕疵等*切内容。本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同本方充分理解、接受标的资产信息披露公告、全部备查文件内容,已自行完成全部尽职调查,已对受让行为进行独立决策和判断,并对标的资产现状完全认可,自愿接受标的资产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和承担本次受让标的资产所带来的*切风险和后果,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以外的剩余转让价款汇入北京产权交易所的指定结算账户。(*)本方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在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本方接受并同意按照标的资产的现状进行交易和交付。(*)本方同意在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出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在标的资产存放现场与转让方进行移交,并签订《资产移交确认书》。转让方与本方签订《资产移交确认书》即完成标的资产移交工作。自标的资产移交完成之日起,标的资产的保养、保管、安全、保卫、消防、环保、现场管理、毁损、灭失等责任、风险与费用均由本方自行承担。(*)本方同意自标的资产移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资产清运工作,标的资产清运过程中涉及的*切相关费用由本方自行承担。(*)本方承诺在标的资产清运过程中遵守转让方及存放地的规章、制度,服从转让方及存放地的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现实风险管控。本方同意按转让方要求完成标的资产的清运且不破坏存放地现场,如有损坏,需根据要求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本方同意承担清运过程中的安全责任。清运过程中由本方引起的安全、消防、环保等事故由本方负责。如因本方原因造成转让方或其他任何第*方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本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受让方应自《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支付基础服务费,基础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踏勘安排 | *.所有意向受让方必须现场踏勘确认。转让方盖章确认的《现场踏勘确认书》为受让申请必备材料。*.踏勘联系人:*经理 联系电话:************.踏勘时间:挂牌公告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踏勘期间产生的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踏勘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磴口县工业园区内蒙古中粮番茄制品有限公司厂区内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本项目须进行现场踏勘,踏勘需提前预约并由转让方统*安排进行,踏勘时间为信息披露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其他时间不予接待。踏勘联系人:*经理 联系电话:***********,踏勘完成后双方须盖章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并递交北交所。*.本项目转让底价为含税价,转让方按照成交价格向受让方开具*%税率的增值税发票,如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则按国家税法规定的适用税率执行。*.标的的瑕疵情况:发动机、全车皮带、轮胎、电路、液压油路系统老化,易损小*部件有缺损变形;均无色选仪。*.采收机行驶证情况:证载所有人为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吉木萨尔番茄制品分公司。*.其他详见《评估报告》等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资料。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 |
交纳截止时间 | 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的**时(以到账时间为准) |
交纳方式 | 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保证事项 |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将被***%扣除,用于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相关方可继续追偿:(*)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面撤回受让申请的;(*)产生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转让价款或者未支付交易服务费的;(*)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
处置方式 | 如本项目在信息披露期间只产生*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交易保证金自除保证金外剩余价款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后转为成交价款*部分。如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项目采取网络竞价方式成交,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自除保证金外剩余价款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后转为成交价款*部分;其余不涉及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后*次性原额无息返还。 |
其他 | : , |
意向受让申请电签文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