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木县******-***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信息来源:
经尼木县人民政府批准,尼木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拟出让宗地位置、面积、规划条件及相关要求
宗地 编号 | 宗地位置 | 宗地面积(平方米) | 宗地用途 | 使用年限(年) | 规划条件限制 |
******-*** | 普松乡如白村 | **** | 工业用地(*类) | ** | 容积率≥*.*,建筑系数大于等于**%,小于等于**%,绿地率≤**%,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 |
规划要求 | (*)具体规划要求以尼木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提供的规划指标依据为准。建设项目符合国家、自治区规定的产业政策、符合环保要求;符合尼木县产业发展方向及产业发展要求(产业准入:光伏产业)。 (*)对于出让宗地未作地下工程勘察,如遇有各类管线、设施设备迁移等情况均由买受人自行勘察设计并承担相应费用。 |
注:宗地开发程度:*通*平。
*、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但出让文件或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除外,不允许联合竞买,不接受竞买人电话、邮寄、电子、口头报价。竞买人应当自行现场踏勘出让宗地,竞买人申请参加竞买的,视为对出让宗地现状条件无异议。
(*)西藏玉佤仓拍卖有限公司负责对出让公告规定时间内收到的申请进行审查。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通过资格预审的,取得《竞买资格确认书》方能取得竞价资格。
*、公告、报名、拍卖
(*)公告:****年*月**日上午**时**分至****年*月*日下午**时**分(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
*.申请人可于****年*月**日上午**时**分至****年*月*日下午**时**分(工作日,下同)前到西藏玉佤仓拍卖有限公司提交书面申请。
*.交纳竞买保证金时间为****年*月**日上午**时**分至****年*月*日下午**时**分,以此时间点之内实际到账为成功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唯*标准,未实际到账的视为不具有竞买人资格。
*.经审核通过取得《竞买资格确认书》后方可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申请人并于****年*月*日下午**时**分前完成报名手续。
(*)拍卖开始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限时竞价*分钟。
*、宗地起拍价、竞买保证金、加价幅度等
宗地编号 | 出让面积(㎡) | 起拍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加价幅度 (万元/次或其倍数) |
******-*** | **** | ***.* | ** | *.* |
(*)宗地成交价款中不包括契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交易服务费等税费。未竞得人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买受人自成交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和尼木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次日起**个工作日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
(*)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西藏玉佤仓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城区支行账 号:********************
交纳保证金时须以申请人的身份交纳并备注:宗地编号******-***号竞买保证金。
*、出让方式
本次出让不设置保留底价,按照不低于起始价且价高者得的方式进行公开出让,拍卖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在拍卖公告规定的起始日,出让人将拍卖宗地的面积、现状、用途、使用年期、规划指标要求、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在拍卖公告规定的土地交易场所公布;
(*)符合条件并通过审核的竞买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线上竞价大厅填写报价;
(*)竞价大厅系统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拍卖价格;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线上竞价大厅,在规定的拍卖截止时间生成最高出价的竞买人信息;
(*)拍卖竞价期限届满,线上竞价大厅确认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其他竞买人如需继续竞价的,应在拍卖期限届满前登*线上竞价大厅,并根据相关时限要求,再次进行报价或竞价;转入限时竞价,通过线上竞价的最高出价来确定买受人。
(*)本公告参与交易网址:****.******.***.**
*、其他事项
(*)违约责任
买受人超过**日未全额支付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可要求买受人赔偿损失。买受人不按约定缴纳宗地出让价款,自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欠缴额*%的滞纳金;
(*)交付宗地时间
买受人按有关规定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按时付清宗地成交价款前提下,出让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日内依现状向买受人交付宗地。
(*)出让宗地在公告期间如遇不可抗拒、宗地相关关系人提出权属争议和债权债务等纠纷、公告内容出现重大变更等情况,出让方有权延期或终拍卖出让活动,报名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相关要求和条件。
(*)开发建设时间:买受人在出让人交付宗地之日起*个月开工,自开工之日起*个月内竣工。对不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时限开发建设的,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造成土地闲置,将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进行处理。
(*)买受人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付清全部宗地出让价款和相关税费后,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登记,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涉及各类保护区、文物点、历史建筑、环保、安全等的,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本次拍卖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在西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并以出让文件中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文件为准。本公告发布后,可能出现延期、中止、终止等变更情况,将会通过出让系统及时发布信息。为保障各竞买人顺利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合理进行竞买安排,敬请各竞买人在交易开始前随时关注查阅相关公告信息。
(*)本次拍卖出让活动由尼木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委托西藏玉佤仓拍卖有限公司实施,出让公告按相关规定发布。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全体参与工作人员必须依法依规办事,规范操作程序,实行阳光作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联系方式
联系人:刚组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世邦欧郡
尼木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年*月**日
经尼木县人民政府批准,尼木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拟出让宗地位置、面积、规划条件及相关要求
宗地 编号 | 宗地位置 | 宗地面积(平方米) | 宗地用途 | 使用年限(年) | 规划条件限制 |
******-*** | 普松乡如白村 | **** | 工业用地(*类) | ** | 容积率≥*.*,建筑系数大于等于**%,小于等于**%,绿地率≤**%,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 |
规划要求 | (*)具体规划要求以尼木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提供的规划指标依据为准。建设项目符合国家、自治区规定的产业政策、符合环保要求;符合尼木县产业发展方向及产业发展要求(产业准入:光伏产业)。 (*)对于出让宗地未作地下工程勘察,如遇有各类管线、设施设备迁移等情况均由买受人自行勘察设计并承担相应费用。 |
注:宗地开发程度:*通*平。
*、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但出让文件或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除外,不允许联合竞买,不接受竞买人电话、邮寄、电子、口头报价。竞买人应当自行现场踏勘出让宗地,竞买人申请参加竞买的,视为对出让宗地现状条件无异议。
(*)西藏玉佤仓拍卖有限公司负责对出让公告规定时间内收到的申请进行审查。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通过资格预审的,取得《竞买资格确认书》方能取得竞价资格。
*、公告、报名、拍卖
(*)公告:****年*月**日上午**时**分至****年*月*日下午**时**分(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
*.申请人可于****年*月**日上午**时**分至****年*月*日下午**时**分(工作日,下同)前到西藏玉佤仓拍卖有限公司提交书面申请。
*.交纳竞买保证金时间为****年*月**日上午**时**分至****年*月*日下午**时**分,以此时间点之内实际到账为成功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唯*标准,未实际到账的视为不具有竞买人资格。
*.经审核通过取得《竞买资格确认书》后方可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申请人并于****年*月*日下午**时**分前完成报名手续。
(*)拍卖开始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限时竞价*分钟。
*、宗地起拍价、竞买保证金、加价幅度等
宗地编号 | 出让面积(㎡) | 起拍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加价幅度 (万元/次或其倍数) |
******-*** | **** | ***.* | ** | *.* |
(*)宗地成交价款中不包括契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交易服务费等税费。未竞得人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买受人自成交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和尼木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次日起**个工作日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
(*)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西藏玉佤仓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城区支行账 号:********************
交纳保证金时须以申请人的身份交纳并备注:宗地编号******-***号竞买保证金。
*、出让方式
本次出让不设置保留底价,按照不低于起始价且价高者得的方式进行公开出让,拍卖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在拍卖公告规定的起始日,出让人将拍卖宗地的面积、现状、用途、使用年期、规划指标要求、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在拍卖公告规定的土地交易场所公布;
(*)符合条件并通过审核的竞买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线上竞价大厅填写报价;
(*)竞价大厅系统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拍卖价格;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线上竞价大厅,在规定的拍卖截止时间生成最高出价的竞买人信息;
(*)拍卖竞价期限届满,线上竞价大厅确认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其他竞买人如需继续竞价的,应在拍卖期限届满前登*线上竞价大厅,并根据相关时限要求,再次进行报价或竞价;转入限时竞价,通过线上竞价的最高出价来确定买受人。
(*)本公告参与交易网址:****.******.***.**
*、其他事项
(*)违约责任
买受人超过**日未全额支付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可要求买受人赔偿损失。买受人不按约定缴纳宗地出让价款,自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欠缴额*%的滞纳金;
(*)交付宗地时间
买受人按有关规定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按时付清宗地成交价款前提下,出让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日内依现状向买受人交付宗地。
(*)出让宗地在公告期间如遇不可抗拒、宗地相关关系人提出权属争议和债权债务等纠纷、公告内容出现重大变更等情况,出让方有权延期或终拍卖出让活动,报名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相关要求和条件。
(*)开发建设时间:买受人在出让人交付宗地之日起*个月开工,自开工之日起*个月内竣工。对不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时限开发建设的,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造成土地闲置,将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进行处理。
(*)买受人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付清全部宗地出让价款和相关税费后,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登记,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涉及各类保护区、文物点、历史建筑、环保、安全等的,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本次拍卖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在西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并以出让文件中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文件为准。本公告发布后,可能出现延期、中止、终止等变更情况,将会通过出让系统及时发布信息。为保障各竞买人顺利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合理进行竞买安排,敬请各竞买人在交易开始前随时关注查阅相关公告信息。
(*)本次拍卖出让活动由尼木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委托西藏玉佤仓拍卖有限公司实施,出让公告按相关规定发布。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全体参与工作人员必须依法依规办事,规范操作程序,实行阳光作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联系方式
联系人:刚组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世邦欧郡
尼木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