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县衢饶示范区内石料(青石)转让拍卖公告
玉山县衢饶示范区内石料(青石)转让拍卖公告
饶产办*******-***号
受委托,江西思诚拍卖有限公司定于****年*月*日(星期*)**时在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玉山县衢饶示范区内石料(青石)”转让(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位于玉山县浙赣边际合作(衢饶)示范区*清山东延段石料*批,种类:青石,数量:约*****.** **,单价:**.*元/**,起拍价:**.******万元,竞买保证金:*万元。
*、拍卖方式:*家报名采用协议转让方式,两家以上(含两家)采用无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重大事项提示:
*、意向受让方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本次拍卖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省仁和天佑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仁和评报字[****]第***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标的质量、数量、性能等均以现状转让,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以转让方现场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本次拍卖公告中公布的建筑石料方量是依据转让方提供的评估报告所载的数量,拍卖成交后,实际方量不论增多或减少,均不影响成交及成交价格。
*、意向受让方应对石方拍卖点所涉及的社群关系等影响石方清转运的外部条件作充分的了解。
*、在标的物清转运的过程中的*切事务及纠纷,拍卖公司和转让方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由受让方自行解决。
*、标的交付由转让方负责,拍卖公司不负责标的物交付。在标的物交付完成后,受让方的清转运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并接受转让方的监督和管理,涉及的安全及经济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拍卖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赔偿任何经济损失。
*、拍卖成交后,受让方必须在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日交清总成交价款并同时交纳*万元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受让方履约完毕并经示范区相关单位验收后*个工作日退回(不计息)。
*、拍卖成交后,标的清转运工作必须在标的交付之日起*个月内完成,未按规定时间清运完毕,没收履约保证金(归转让方所有)及剩余石方,造成*切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清转运及处置过程中应照章经营、依法纳税,在处置过程中所产生的*切税、费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标的咨询、展示和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时止即行咨询、展示和报名。个人凭身份证,单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委托他人的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携带原件以核实)到江西思诚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仅限现场报名)。同时交纳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于****年*月*日**时前汇入指定账户。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保证金是否转价款及其他费用(拍卖佣金除外)根据实际情况修改)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
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竞买保证金账户:【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账号:***************】(以实际到帐为准)。
*、报名地址、联系电话:
玉山县冰溪镇人民大道***号(莲塘信用社边) ****-******* ***********(张)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财务:****-*******
江西思诚拍卖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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