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水镇宏宇天御江畔与万科里之间的道路旁烟花爆竹*售点出租项目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里水镇宏宇天御江畔与万科里之间的道路旁烟花爆竹*售点出租项目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佛山市南海梦里水乡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在承租人不经营烟花爆竹*售期间,如需临时调整经营其他类别商品,须事先向出租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出租人书面同意,并确保符合相关主管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公安、消防等部门)的规范要求及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临时调整经营期间,承租人仍需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费用。*.烟花爆竹*售点经营所需的用水、用电由承租人自行协调解决;已配备的装配式防爆集装箱仅供承租人使用至租期结束(租赁期限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到期后收回;租期内*售点的维修维护工作由承租人负责,相关费用全部由承租人承担。*.烟花爆竹*售点需按政府公布的关于有序燃放烟花爆竹通知的有关规定限时销售。*.烟花爆竹*售点的最终位置,均以南海区应急管理办公室的审定结果为准。该审定结果为最终决定,承租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可能发生的点位调整,且不得因此要求变更租金。*.因烟花爆竹*售点点位调整所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编制费、烟花爆竹储运与重新布设费、安全防护设施(如防火、防爆、防雷设施)新建或改造费、以及为满足新点位安全条件所产生的其他所有费用,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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