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区域 | 口东镇/老庄子村 | ||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口东镇老庄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 联系地址 | |||
| 转出方式 | 出租 |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口东镇老庄子村**.*亩土地经营权 | ||
| 挂牌价格 | ***.***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如发生任何事故,均由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 *、承包期内,该土地仅可作农业生产使用,承包方可视情况进行调整优化。 *、承包期间,老庄子村股份合作经济社有权监督承包方按合同约定依法利用和保护该承包土地;有权在本合同到期后收回该土地。 *、承包期间,该土地使用的水、电等设施由承包方自行解决,但必须通过老庄子村股份合作经济同意并签订协议,方可设置,否则老庄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有权终止合同,剩余承包费及履约保证金不退,违约设置的设施归老庄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由老庄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处置。 *、承包期间,禁止承包方买卖土方、私自扩大土地面积。在法律法规政策和合同约定允许范围内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破坏该土地及周边农业生态环境,不得撂荒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周边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承包期间,如遇国家征地、占地,承包方必须无条件交出所承包土地,老庄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退还剩余年限相应承包费。征地费或占地费及属于村集体财产的补偿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属于承包方的地上物补偿归承包方所有,补偿、赔偿方式及金额必须按照国家补偿、赔偿标准获得,且需将对应征收、占用土地无条件归还给发包方。 *、承包期间,如遇自然灾害、人员伤亡等,造成承包方的人、物损失,由承包方自负,与老庄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无关。 *、承包期间该发包地块范围内涉及所有相关费用均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土地承包合同期满,承包方应完在合同期满内完成清除地上物,否则履约保证金不退,坑内养植物和地上物归老庄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由老庄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自行处置。 **、承包方若转包,需提前**天向老庄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报备,并经老庄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同意,方可转包,并将转包合同(协议)原件交村委会*份,未老庄子村经股份经济合作社同意私自转包,老庄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有权终止承包,剩余承包费和履约保证金不退。 **、如承包方中途违约,合同终止并在*日内完成清除地上物,剩余承包费和履约保证金不退,归老庄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同时承包方还要承担老庄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追究承包方违约责任所支付的*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鉴定费、交通食宿费等。 **、竞价成功者于竞价成功后*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并交清两年的承包费。 **、承包期限不足两年按两年计算。 **、竞价者须需缴纳竞价保证金*****元及农交所收取的信息技术服务费 ***元 ,并报名成功后方可取得竞价资格。竞价完成后竞价保证金转为承包费。若只征集到*个竞价人的,竞价方式转为协商议价。 |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老庄子村村民,需年满**周岁以上、**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
| 转出用途 | 种植业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 阶梯价 | ** | ||
| 挂牌期 | * | ||
| 价款划入账号 | ************************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