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乌海市甘德尔河(卡布其沟)废弃采砂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补疑函
针对乌海市甘德尔河(卡布其沟)废弃采砂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提出的有关疑问,补充答疑如下:
*、预算定额标准执行下列标准:
(*)《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预算定额标准(试行)》(内财建﹝****﹞***号)
(*)《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水总﹝****﹞***号)
(*)《水利工程概预算补充定额》(水总﹝****﹞***号)
(*)《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水总﹝****﹞***号)
(*)《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水总﹝****﹞***号)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财综﹝****﹞***号)
*、项目组成人员中的安全员必须持有建设部门颁发的岗位证及安全员生产考核证(*)。
*、工程量清单请各投标人按照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工程设计书自行编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制定,请在相应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入定额编号、工程量、综合单价、报价、单位等内容。
*、本项目所有分项工程必须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预算定额标准取费。
*、开标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时**分。
*、如招标文件与补疑函内容冲突,以补疑函为准。
乌海市国土资源局
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