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供油船建造项目澄清公告(第*次) 致各投标人: 现对我司代理的《****级供油船建造项目》的原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修改: *、招标文件第*章招标公告第*条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投标申请人具有经信委颁发的船舶修造厂生产技术条件认可证书(钢质*般船舶*级Ⅲ类及以上级别)”修改为“投标申请人具有船舶修造类生产技术条件认可证书(钢质*般船舶*级Ⅲ类及以上级别)”; *、招标文件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投标申请人具有船舶修造厂生产技术条件认可证书(钢质*般船舶*级Ⅲ类及以上级别)”修改为“投标申请人具有船舶修造类生产技术条件认可证书(钢质*般船舶*级Ⅲ类及以上级别)”; *、招标文件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后审材料中“船舶修造厂生产技术条件认可证书”修改为“船舶修造类生产技术条件认可证书”; *、招标文件第*章投标人须知*.*资格审查资料中“船舶修造厂生产技术条件认可证书”修改为“船舶修造类生产技术条件认可证书”。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招标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北水上油站管理分公司[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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