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西店镇*市溪*期治理工程
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镇)***号
宁海县西店镇*市溪*期治理工程施工监理已由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西店)【****】**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海县西店园区建设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单位为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项目已具备施工监理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宁海县西店镇*市溪*期治理工程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工程概况及招标内容:
宁海县西店镇*市溪*期治理工程,位于宁海县西店镇,防洪标准为**年*遇洪水,工程等级为Ⅳ等,堤防、堰坝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级,其他次要建筑物为*级,临时建筑物为*级。
本项目的监理招标内容为:包括整治河道、新建堤防、新建及拆除重建堰坝、新建单级跌水井、新建灌溉与排水涵管、新建窨井、新建绿岛、新建栈道、铺装绿化景观等项目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和保修期监理服务。监理总服务期**个月,其中施工监理服务期**个月,缺陷责任期为**个月。
*、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配备的项目总监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具有合格有效的水利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水工建筑专业),并持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②无在建工程;(①如在投标截止日,该工程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的项目信息中有公示但合同完工时间已过,且总监理工程师为该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则投标人需提供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或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发文的“竣工验收鉴定书”原件作为该工程的完工证明,否则视为该工程为在建工程;②如投标人在本工程开标之日,有以第*中标候选人身份尚在中标公示期内的,且该总监理工程师和参与本工程投标总监理工程师*致的,将按照有在建工程处理;③如投标人在开标之日,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标,但已更换的,投标人应提供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有在建工程处理)。
(*)投标人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已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宁波市水利局网站上“宁波市水利市场建设信用信息平台”备案登记。
(*)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号文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相关信息。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年*月*日至****年*月**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告知函”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在宁海县检察院查询的预约电话:****-********。
(*)投标人及拟派负责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无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水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并被限制投标(限制期已过的除外)。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年 * 月 ** 日 ** 时 ** 分起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页下方下载。
* 投标文件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 年 * 月** 日 * 时**分,地点为宁海县西店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店镇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楼)。
*.* 投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 投标保证金
(*)按《宁海县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详见“***.*****.***.**法规制度”)
(*)账户名称: 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宁海分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宁海支行
(*)银行账号:*******************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万元整。
(*)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前实际到账。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致。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律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否则由银行直接退回原缴纳账户,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西店园区建设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地 址:宁海县西店镇振兴南路***号
电 话:****-********
联系人:刘建华
代理人: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地 址:宁海县桃源街道兴宁北路***号*楼
电 话:****-********
联系人:祝永峰
宁海县西店镇*市溪*期施工监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