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栾川县潭头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资金来源:其它投资金额:***万元
本招标项目为栾川县潭头镇易地扶贫搬迁社区东出口道路工程,已经栾招投标办[****]***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栾川县潭头镇人民
政府,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栾川县潭头镇易地扶贫搬迁社区东出口道路工程
*、项目地点:栾川县潭头镇
*、招标编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复编号:****-**-***
*、投资规模:约***.**万元
*、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的所有内容
*、计划工期:**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资金来源:上级资金
*、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个标段
*标段:***混凝土路面*****㎡,路基为回填砂卵石,路沿石*****,透水砖人行道****㎡,***路灯**盏,******污水管****,
******污水管****,污水井**座,*****雨水管****,雨水收集井**座。
*标段:***混凝土路面****㎡,路基为回填砂卵石,路沿石*****,***路灯**盏,******污水管****,污水井**座,*****雨水管***
,雨水收集井**座。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
项目。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年*月份以来***万(含)以上的类似业绩*份(以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网站截图为准)。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招标
公告发布之日、包含企业法人、项目经理以及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员工,提供近*年以来本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
*、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投标报名
*、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时,下午**:**时至**:**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
除外),报名。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领取。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份,图纸***元。份,售后不退。
联系人:张敬东
手机:***********
联系人:杨颖
手机:***********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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