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县西周镇尖坑村村庄整治项目—基础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解决,招标人为象山县西周镇尖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联系方式]。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象山县西周镇尖坑村村庄整治项目—基础工程;
工程地点:象山县西周镇尖坑村;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工程造价:约***万元(***元/平方米);
工期要求:**日历天;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基础工程(详见本次招标图纸及清单内容);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安全无事故;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级建造师及以上(含临时建造师),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及拟派的人员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企业信用等级在*级及以上。有关企业备案情况按甬建发【****】***号文件执行。
*.*建筑业企业务工人员工资支付担保须按象建建[****]*号文件和甬建发[****]*号文件规定执行。
*.*报名携带证件:⑴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单,报名表须加盖单位公章;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⑵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副本);⑶ 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⑷ 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以上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未按要求提交投标申请资料的或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供原件的或者根据相关规定有限制投标情形的,资格符合性审查将不予通过。
备注:*.报名时由投标单位企业法人或受委托人到场。*、企业介绍信的出具时间在公告发布之后有效。
*.投标报名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 * 月 ** 日至 ****年 * 月 **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 时至 **:** 时,下午**:** 时至 **:** 时,持单位介绍信和以上资料到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象山县来薰路***号*楼)报名。
备注:*.报名时由投标单位企业法人或受委托人到场,受委托人只能受托*家投标单位;
*.企业介绍信的出具时间在公告发布之后有效。
*.其中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申请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交投标申请资料的或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供原件的或者根据相关规定有限制投标情形的,资格符合性审查将不予通过。
*.投标人抽签入围办法及数量要求:
当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家时,在所有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中随机抽签入围**家单位;当*家≤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家时,则全部入围参加投标;入围单位最后以书面通知为准。
*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接到通知后,到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象山县来薰路***号*楼)购买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 *万 元整,开标时以现金形式出示,未中标单位当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不退(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单位根据象资交管办[****]*号文件及象资交管办[****]*号文件执行)。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象山县西周镇人民政府*楼会议室。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县西周镇尖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联系方式]招标代理人: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地点:象山县西周镇尖东村地址:象山县来薰路***号*楼
联系人:胡主任联系人:陈 娜
电话:***********电话及传真:****-********
邮编:******邮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