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果县新安初级中学食堂大宗食品采购重新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关于--平果县新安初级中学食堂大宗食品采购重新公开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 2017-09-22
关键词
广西壮族自治区   食品,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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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果县新安初级中学[联系方式]食堂大宗食品采购重新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人:平果县新安初级中学[联系方式]
资金来源: 其它
平果县新安初级中学[联系方式]食堂大宗食品采购重新公开招标公告
受平果县新安初级中学[联系方式]的委托现对平果县新安初级中学[联系方式]食堂大宗食品采购项目重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平果县新安初级中学[联系方式]食堂大宗食品采购
*、项目编号:**********-**-***-**(重)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内容:大米、猪肉、米粉、食用油、新鲜鸡鸭肉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⑴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合格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食品流通或经营许可证。⑵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年*月**日至****年 *月 **日(正常工作时间)
采购文件售价:每套***元,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备注:投标人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由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须携带如下证件资料各*份:①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有效的统*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有效的食品流通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⑤投标人出具的本单位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上述资料,注明提供原件的收原件,未注明提供原件的验原件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所有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人民币*万元整(¥*****.**元)。
*、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年 ** 月 **日 下午 ** 时 ** 分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开标时间:本次招标将于****年 ** 月**日下午 **时 ** 分开标。
特别提醒:请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务必先以邮件或电话的方式与联系人取得联系。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
联系人:周涛
电 话:***********
邮 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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