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吕梁市离石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采机构”)受吕梁市离石区人民医院[联系方式]的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项目名称:吕梁市离石区人民医院[联系方式]空调、电视及稳压器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共*包。
*、预算: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数量(台) | 预算价格(元) | 备注 |
中央空调 | * | ****** | |
稳压器 | * | ***** | |
家用空调 | ** | ***** | |
电视 | * | **** | |
合计 | ****** |
*、招标范围: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发售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上午:*:**-**:**,下午:**:**-**:**,公休日除外。)
*、发售地点:吕梁市离石区政府采购中心(龙山路***号)
*、联系电话:****-*******
*、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投标人应当遵守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条件。
具体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所需项目
*投标人应依照采购项目设备类型提供相应的资质。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证合*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法证复印件。
*投标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人无违法记录声明(提交由检察机关对投标人出具的有效的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投标截止日期前*个月投标人交纳了社保金的凭证复印件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截止日期前*个月投标人纳税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原件及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与开标时间和地点相同
*、时间:****年**月**日下午**时**分
*、地点:吕梁市离石区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吕梁市离石区人民医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贺继龙***********
集采机构:吕梁市离石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吕梁市离石区龙山路***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及电话:刘宝莲***********
电话及传真:****-*******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吕梁永宁支行
帐号:*******************
行号:************
联系电话:****-*******
注:本招标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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