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中心医院[联系方式]儿科监护室配套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招 标 公 告
*、项目名称:利津县中心医院[联系方式]儿科监护室配套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招标内容:
本次采购内容为利津县中心医院[联系方式]儿科监护室组合式恒速注射泵**台、病人监护仪*台、婴儿辐射保暖台*台、有创小儿呼吸机*台、电子婴儿秤*台、婴儿培养箱*个、新生儿氧气浓度调节仪*台、不锈钢抢救车*辆、***治疗车*辆、不锈钢口服药车****** *辆、*******多功能婴儿车*辆、光纤喉镜*套、*****.*-*-*** 空气净化器*台、经皮黄疸仪*台、微量血糖仪*台,包括产品的供货、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本次采购内容均为符合要求的本国产品,预算资金**.**万元,具体的采购技术参数详见参数公示。
本项目共*分包,投标人不得对分包分解后进行响应。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条规定的条件,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相关产品内容;
(*)投标人必须具有所投主要产品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具有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Ⅱ类)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Ⅲ类),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投标人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报名方式及要求:
****年*月*日至*月*日,每日*:**至**:**,**:**至**:**(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山东大山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利津县金凤凰大厦**楼****室)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企业应提供以下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Ⅱ类)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Ⅲ类),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须提供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售价:
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的提交:详见招标文件。
*、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投标公告同时在山东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网、东营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利津县中心医院[联系方式]
地址:利津县利*路
联系人:高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大山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地址:利津县金凤凰大厦****室
联系人:程女士
电 话:****-******* ***********
*、监督单位:利津县监察局、利津县审计局、利津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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