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国资委《关于规范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租赁行为的意见》和《温州市公用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租赁管理办法(试行)》的精神,经市评估机构评估、公开招标,并按相关程序审批,现将出租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 座落地址 | 幢室号 | 规划 功能 | 建筑面积㎡ | 年租金(元) | 租赁期限 | 承租方 |
* | 经济技术开发区玉苍西路*号 | *楼厂房 | 办公 | ****㎡ | **.**万 | ****年*月**日—****年*月**日 | 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娜朵拉丽亚家具店 |
租金每半年支付,首年金额¥******元,从第*年开始,年租金递增*%。先付后用,房产不能转租。承租方承担使用该房产过程中产生的费用。
本租赁项目公示期*个工作日。如认为有违反《温州市公用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企业资产租赁管理办法》及其他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纪检监察室反映。
联系电话:******** 联系人:林 密
监督电话:********
特此公示
温州市公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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