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消防大队[联系方式]墙体广告工程,已经清丰县消防大队[联系方式]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清丰县消防大队[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为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清丰县消防大队[联系方式]墙体广告工程
*. 建设地点:清丰县境内***个行政村,**个自然村
*. 招标编号:****-*******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质量要求:合格
*. 项目总投资:约**万元
*.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固定的办公场所;
*. 营业执照范围需包含室内外装修装饰或广告制作;
*.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之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单位需出具“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有效)。
*.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工作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 投标报名、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和地点
*. 报名时间:****年* 月 ** 日至**** 年*月**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时,下午**:**时-**:**时报名;
*. 报名地点:濮阳市黄河西路***号。
*. 招标文件获取:每套售价*佰元整(¥***元),报名时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 报名携带的资料
*. 投标企业报名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和能证明其具备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所有资料。
*. 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套,复印件需按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顺序装订成册且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接受。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年*月 ** 日上午*:**整;
*. 地点:清丰县***国道和安康路交叉口西北角消防队*楼会议室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户 名: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开 户 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郑汴路支行
银 行 账 号:******************
注: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相应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并提供缴费凭证;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特别提示:在转账单或电汇单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____》、《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丰县消防大队[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 ****-*******
地 址:濮阳市黄河西路***号
本招标公告解释权归招标人
****年 *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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