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单位 (公章) |
陇县公安局[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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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陇县公安局[联系方式]现场执法记录仪管理应用平台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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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时间、地点 |
****年*月**日 宝鸡市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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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单*来源方式采购论证法律法规依据提示 |
《政府采购法》第***条第*项:符合下列情形之*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来源方式采购:(*)只能从唯*供应商处采购的;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条:政府采购法第***条第*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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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及拟采用单*来源采购供应商及产品情况说明(由项目实施单位填写) |
陇县公安局[联系方式]现场执法记录仪管理应用平台由执法记录仪、采集工作站、*级存储平台等组成。具体包含管理服务器、综合管理平台软件、执法数据采集设备等。建成后可实现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数据自动采集、传输、分类、存储、检索、浏览、分析等相关业务功能。实现执法记录仪从单*使用模式向网格化、系统化、智能化的转变,将执法数据综合效应最大化,从此繁琐的执法数据监管工作轻松完成。该项目拟由陕西昱鑫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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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论证意见(本栏内容由参与论证专家手工填写) |
参与论证专家声明均已知悉本表所提示的适用单*来源方式采购的法律法规依据提示(即《政府采购法》第***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条)和本采购项目的技术、服务指标和市场情况,并根据上述法律法规适用依据和论证项目实际采购需求: 参与论证的专家集体作出如下意见: 陇县公安局[联系方式]现场执法记录仪管理应用平台是宝鸡市公安局现场执法记录仪管理应用平台的子系统(*级平台),市公安局管理应用平台由陕西昱鑫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建设,并已投入运行和维护。为确保市、县管理应用平台*致性和兼容性,实现无缝对接,建议由市级平台建设的陕西昱鑫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单*来源采购建设陇县公安局[联系方式]现场执法记录仪管理应用平台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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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 称 |
专业类别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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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岩 |
宝鸡市公安局 |
正高级高级工程师 |
计算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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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宝祥 |
宝鸡讪职业技术学院 |
高级实验师 |
信息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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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磊 |
宝鸡水资源处 |
网络工程 |
信息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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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公示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采购人:陇县公安局[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谢先生:****---*******。
陇县公安局[联系方式]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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