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
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拍卖公告
本院在执行中对拍卖的(执行标的)已于****年**月**日作出拍卖公告,已于****年**月**日在双鸭山市日报刊登。
*、执行依据
本院于****年*月**日作出的(****)黑****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
*、定价依据
司法鉴定意见书
*、拍卖时间、起拍价、竞价规则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户名...)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
*、拍卖财产的权属、占有使用附随义务等情况
拍卖标的:黑龙江省集贤县繁荣区**委***-*-*号库房用途房产、黑龙江省集贤县曙光社区***街坊国有租赁工业用地。
权属情况:朱本军所有。
占有使用情况:
附随义务情况:通知、协助、保密。
*、优先购买权主体及权利性质(无)
*、通知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
*、拍卖款项支付方式和账户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年*月*日**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双鸭山市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 *** ***** *****),并在****年*月*日**时前(持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民生大街*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拍卖财产产权转移产生的税费及承担方式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除已知欠费物业费、采暖费从拍卖成交价款中扣除外,所涉及的*切契税费用及其他可能存在的物业费、采暖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执行法院、联系、监督方式等
执行法院: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
联 系 人:刘法官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〇**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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