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规定的宣布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及《全国监控化学品统计调查制度》(国统制〔****〕***号)有关规定,按照国家禁化武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年禁化武过去活动年度数据宣布工作部署,现就****年度数据宣布工作通知如下:
*、宣布范围
(*)在****年度生产、加工、消耗第*类监控化学品的厂区。
(*)在****年度生产第*类监控化学品的厂区,其中包括《列入第*类监控化学品的新增品种清单》的*个化学品:3-羟基-1-甲基哌啶、3-奎宁环酮、频哪酮、氰化钾、氰化钠、*甲胺、*乙醇胺盐酸盐、*甲胺盐酸盐、*苯乙醇酸甲酯。
(*)在****年度生产第*类监控化学品的厂区。
*、申报方式
请使用火狐浏览器通过国家禁化武数据采集与宣布系统在线申报****年过去活动年度宣布相关信息(网址:****://***.****.***.**)。填报前,请认真阅读《用户手册》(从系统登录后下载)。
*、宣布时间
请于****年*月*日前在线填报、提交年度宣布数据,并于****年*月*日前将纸质报表(*式*份,在每页表头加盖企业公章)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优势产业处(福田区福中*路市民中心*区****室)。
*、有关要求
(*)数据宣布是国际核查的依据,请各有关企业认真及时填报,确保上报数据宣布的准确性。
(*)要特别注意规范填报企业名称、车间地址、车间主要活动、生产目的、产品名称、产量、产品浓度、最终产品类别代码等信息,避免出现数据错报、漏报,确保宣布准确规范。
(*)厂区详细名称应与工商营业执照*致,如厂区未单独注册,母公司应有相关文件证明该厂区的详细名称。如果生产设施和企业登记注册的地址不在同*地方时,应填写生产设施所在的地址。
特此通知。
(联系人:叶迅锋,电话:********)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