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宁国土资交告字[****]***号
经银川市人民政府批准,银川市自然资源局委托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交易方式出让*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供地 状况 | 出让 年限 | 挂牌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网上申请、缴纳保证金、报价起始时间) | 网上申请、竞买保证金缴纳(到账)截止时间 | 挂牌(报价)截止时间 | ||||
容积率(*) |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 建筑 密度 %(**) | 建筑 系数 %(**) | 绿地率%(*) | |||||||||||
银地(*)[****]-**号 | 金凤区通达南街绿化带以西、新知路以北 | *****.**平方米(合**.**亩) | 商住(城镇住宅用地、*售商业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售商业用地(其中*售商业类建筑面积不得大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 | *<*&**;=*.* | **&**;=**% | *&**;=**% | 净地 | 城镇住宅用地**年、*售商业用地**年 | **** | **** | ****年**月**日 **时 | ****年**月**日 **时**分 | ****年**月**日 **时**分 |
注: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使用权矿业权水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自动进入*分钟限时竞价等待期,限时竞价等待期结束后,交易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符合以下要求的法人及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联合申请竞买必须向交易中心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的同时,联合竞买各方均需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联合申请竞买。
(*)本次出让宗地属房地产开发用地,参加竞买的申请人须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自治区外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具有*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且在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有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违反合同约定开发建设等不良行为的用地者不得参加竞买。
*、银地(*)[****]-**号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均可参加网上出让交易活动。
*、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交易系统****://***.********.***查阅下载,并按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注意事项
*.竞得人缴清全部地价款后*个月内,由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向竞得人交付土地;如涉及地上、地下管线迁移及建筑垃圾和土方清运工作由竞得人自行解决,土方清运至银川市自然资源局指定地点(西夏区***国道以西**-*号矿坑),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出让起始价及成交价款不包含其他行政规费(税)。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参加本次网上出让活动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与交易中心或出让人联系。
交易中心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号瑞银财富中心*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楼;
联系人:戴女士、李女士、李先生;联系电话:****-*******、*******。
*.出让人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万寿路***号;
联系人:刘禹煊;联系电话:***********。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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