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变卖公告
(****)黔****执***号
关于兴仁市金凤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贵州省兴隆服饰发展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吕龙新、李进锁追偿权纠纷*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百***条之规定,需要对被执行人贵州省兴隆服饰发展有限公司[联系方式]所有的,存放于兴仁市东湖街道办事处*关轻工业园区厂房内的生产设备进行拍卖。经本院确定,委托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址:***.********.***.**)进行拍卖。因第*次、第*次拍卖已流拍,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条之规定,本院决定对前述财产进行变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变卖标的:*、青柳牌**-****型缝纫机***台;*、标准牌****-*型缝纫机**台;*、青柳牌*线锁边机*台;*、烫台*台(不含蒸汽锅炉);*、银箭牌蒸汽发生器*台;*、**-***型分线机*台;*、套结机*台;*、凳子**张。
变卖标的所有权人:被执行人贵州省兴隆服饰发展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变卖机构名称: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变卖开始时间:****年*月*日上午**时起。
变卖期:**日。
变卖竞价时间:**小时(延时除外)。
变卖法院:兴仁市人民法院。
联系人:彭飞
联系电话:****-*******。
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上述变卖标的的基础信息、变卖底价、加价幅度、变卖起卖价全款(含保证金)缴纳方式、竞价方式、变卖溢价款交付方式及期限、竞买人风险责任、变卖过程中的降价情况等相关事宜的,请自行登录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查看该变卖标的的《变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介绍》以及其他提示,也可以直接与本院执行工作局彭飞法官联系。
与本次变卖标的有关的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应于变卖日自行登录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查看变卖情况。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变卖开始日*日前向本院申报其优先购买权,并经本院依法确认。未按照前述时限向本院申报优先购买权,或虽经本院确认了优先购买权,但未登录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按照网络司法拍卖系统的提示交纳变卖起卖价全款(含保证金),并于变卖日自行登录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参与变卖竞价、应价,主张优先购买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变卖标的所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当事人可以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参加竞买的当事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不参加竞买的,也请关注整个变卖过程。
本院定于****年*月*日上午*时集中向参加竞买的单位或个人介绍变卖标的的基本信息和概况。如需了解、查看变卖标的的基本信息和概况的,请按时到本院执行工作局听取介绍。届时未参加的,视为对变卖标的的基本信息和概况已知悉。
(重要提示:《竞买须知》、《标的介绍》为本公告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请认真、仔细阅读。竞买人*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本公告、《竞买须知》、《标的介绍》的内容已全部知悉和了解。)
特此公告
*O*O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