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成都积微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 项目编号 | *************** |
融资方所在地区 | *川省成都市 | 融资方所属行业 |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或股份数 | 不超过****.**万股 | ||
拟募集资金金额 | 择优确定 |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 | 不超过*个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 ****-**-** |
信息披露公告期满的安排 | *. 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 按照*个工作日为*个周期延长公告时间直至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 *. 产生了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但未满足拟募集资金金额、对应持股比例(股份数)或拟征集投资方数量等要求的,则: 按照*个工作日为*个周期延长公告时间直至征集到的拟募集资金金额、对应持股比例(股份数)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数量满足本项目公告要求。 | ||
募集资金用途 | 本次增资资金主要用于改善资本结构,增强企业整体经营实力,补充流动资金,夯实企业资本实力等。 | ||
涉及非公开协议增资情况 | |||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 本次增资股权设置情况如下: 增资完成后,原股东持有股份数量为*****.**万股;外部投资者持有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万股。 | ||
增资方案主要内容 | |||
增资达成或终止的条件 | 增资达成条件:征集到符合条件的合格意向投资方,接受增资条件且增资价格不低于经备案的净资产评估值,并经融资方股东会批准签署增资协议,则本次交易达成。 | ||
相关 |
名称 | 成都积微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基本情况 | 住所 | 成都市青白江区香岛大道****号成都国际铁路港现代物流大厦*区*楼*****号 | ||
法定代表人 | 谢海 | 成立日期 | ****-**-** | |
注册资本 | *****.**万元 | 实收资本 | *****.**万元 | |
经营范围 |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对工业、物流及其他项目的投资及管理(不含金融、证券、期货等限制类);企业投资管理咨询(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软件及信息技术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互联网上销售:金属材料及制品(不含稀贵金属)、矿产品(不含限制类)、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品)、汽车*部件、电器设备、机械设备及配件、电气设备、电子产品、*金交电;回收、销售:废旧物资(不设收购站点及限制类);装卸搬运服务;普通货物运输代理及信息咨询服务;金属制品加工及销售;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机械设备、车辆、房屋租赁服务;其他无需审批或许可的合法项目 | |||
股东个数 | * | |||
企业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前*位) | 持股比例 | ||
成都西部物联集团有限公司 | **.**% | |||
攀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 **.**% | |||
攀钢集团成都钢钒有限公司 |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近*年年度审计报告 | |||||||
**** 年度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 | *,***.** | |||||||
**** 年度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 | *,***.** | |||||||
**** 年度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 | *,***.** | |||||||
最近*期财务数据 | ||||||||
****-**-**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 | ***.** | |||||||
增资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 融资方决策文件类型 | 股东会决议 |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鞍钢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鞍钢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文件类型 | 批复 | |||||||
其他披露事项 | *、本次增资募集资金总额超出拟新增注册资本的部分将计入资本公积,由新老股东按增资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日的期间损益由新老股东按增资完成后的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在董事会的结构方面遵照同股同权的原则,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新股东委派董事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名(具体情况视竞争性谈判结果确定)、职工董事*名、其余董事由原股东委派。*、意向投资方如有尽职调查需求的,须从融资方处领取《保密承诺函》并按要求签署、盖章后提交,融资方将安排尽职调查,同意开展尽职调查的,尽职调查过程须符合融资方工作程序和保密要求。 *.其他文件于北交所备查。 |
投资方资格条件 | *、意向投资方应为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意向投资方须能为融资方提供战略与业务支持、形成业务协同,并具有*定规模。意向投资方如为公司制企业,要求意向投资方或其实际控制人须从事钢铁、仓储、物流、信息技术行业(以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为准);意向投资方如为基金公司,投资方向应为钢铁、仓储、物流、信息技术行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意向投资方的直接或间接股东或权益持有人中如有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则意向投资方在向北交所提交投资申请时,该股东或权益持有人应已根据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的相关规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须提供登记证明文件或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意向投资方若为基金管理公司,可指定由其管理的基金作为最终出资方参与本次增资。此次增资交易过程中,如涉及意向投资方主体变更,须在提交意向投资申请的同时提交《投资结构安排说明书》。*、融资方有权对意向投资方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并保留最终解释权。*、意向投资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增资条件 | *、意向投资方须在公告期间向北交所提交意向投资申请材料,同时向融资方账户交纳拟投资总额的**%的交易保证金(交纳交易保证金截止时间为挂牌期满当日**时,交易保证金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其放弃投资资格。 *、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提交投资申请并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意向投资方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在被融资方股东会确定为投资方后*个工作日内与融资方及融资方股东签署《增资协议》,并于《增资协议》生效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增资款*次性汇入融资方银行账户。*、意向投资方应书面承诺:(*)本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告所披露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若以不了解融资方的现状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增资协议》、拒付增资款、放弃增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融资方有权扣留本方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并重新披露增资信息,由本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本方在经营期间内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及国际仲裁,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犯罪记录,且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在最近**个月内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和重大行政处罚,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相关部门立案调查;(*)本方参与此次增资不会对融资方的后续资本运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或实质性障碍;(*)本方认同并支持融资方的战略规划和经营理念;(*)本方同意并配合融资方对意向投资方自身进行尽职调查;(*)本方认同本次增资不接受关于业绩对赌、股权回购、*票否决权的要求;(*)本方同意融资方继续履行其已签订的协议及业务合同(协议及业务合同存于融资方处);(*)本方认同融资方对于增资后公司治理、企业运营、盈亏承担和利润分配等方面安排。*、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资,单个意向投资方投资股份数量须不低于***万股;*、本次增资只接受货币现金出资,币种人民币,意向投资方需以自有资金或者自筹资金出资。*、本次增资不接受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契约型私募基金投资。*、融资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各投资方的投资比例及投资金额。*、本次增资结果须经融资方股东会进行批准。 | |
保证金设置 | 保证金金额或比例 | 拟投资金额的**% |
交纳时间 (以到达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时间为准) | 本公告截止日**:**前交纳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保证金扣除情形:若非融资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种情况时,意向投资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部扣除:(*)意向投资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本项目挂牌公告期满,融资方启动遴选程序后,意向投资方未参加或未按要求参加后续遴选的;(*)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融资方签署《增资协议》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增资款的;(*)其他违反增资公告内容或承诺事项情形的;*、意向投资方成为投资方的,其保证金按照本公告及《增资协议》约定处置;未被确认为投资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保证金将在确认其未成为投资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返还;*、其他约定:无。 |
遴选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意向投资方按时足额交纳保证金,提交投资申请相关材料,并经融资方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后,成为合格意向投资方。信息披露期满,融资方有权决定是否启动对合格意向投资方的遴选程序。 如征集到*家及以上合格的意向投资方,融资方将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投资方。融资方将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合格意向投资方进行遴选: (*)意向投资方的综合实力,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方及其控股股东(若意向投资方为基金公司,则其基金管理人或合伙人)的资金实力、盈利状况、资产规模、资信状况等; (*)意向投资方能为融资方提供战略支持,包括但不限于: ①在钢铁上下游产业链具有更丰富的行业资源的优先;②与融资方形成业务优势互补与协同效应,能为融资方在产业互联网、线下产业园、物流运输、供应链服务等业务能力提升方面提供技术支持、服务支持、资金支持的优先; ③与融资方在经营理念及企业文化等方面契合度高的优先; (*)意向投资方具备国家战略新兴产业的投资运作经验或具备丰富的国企改革经验,操作相关案例数量多的优先; (*)意向投资方与融资方或其实际控制人有过合作基础,或签署过战略合作协议的优先;(*)意向投资方的投资报价。 |
专业服务机构 | 机构名称: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机构联系人:刘博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钟缘联系电话:***-********电子邮件:******@****.***.**部门负责人:陈列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