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修改部分:
*、本项目各标段招标控制价已通过财政部门审核,其中中心城区亮化工程*标段招标控制价为********.**元,招标人确定的要约价为********.*元(其中暂列金为******元);中心城区亮化工程*标段招标控制价为********.**元,招标人确定的要约价为********.**元(其中暂列金为******元);中心城区亮化工程*标段招标控制价为********.**元,招标人确定的要约价为********.**元(其中暂列金为******元);中心城区亮化工程*标段招标控制价为********.**元,招标人确定的要约价为********.**元(其中暂列金为******元),具体请登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赣州市平台下载查看。投标人必须响应招标人确定的各标段要约价,未响应的投标无效。
*、①中心城区亮化工程*标段的投标保证金金额由原来的“**万元”更改为“**万元”,按招标文件要求按原投标保证金金额缴纳的仍然有效;
②中心城区亮化工程*标段的投标保证金金额由原来的“**万元”更改为“**万元”,按招标文件要求按原投标保证金金额缴纳的仍然有效;
③中心城区亮化工程*标段的投标保证金金额由原来的“**万元”更改为“**万元”,按招标文件要求按原投标保证金金额缴纳的仍然有效;
④中心城区亮化工程*标段的投标保证金金额由原来的“**万元”更改为“**万元”,按招标文件要求按原投标保证金金额缴纳的仍然有效。
按原招标文件中公布的任意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缴纳了投标保证金的可以参与*个标段的投标,按现更改后的*标段的投标保证金金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可以参与*个标段的投标。
*、各标段投标企业类似业绩要求中的“亮化投资额”由原来的“*标段为****万元及以上;*标段为****万元及以上;*标段为****万元及以上;*标段为****万元及以上”更改为“*标段为****万元及以上;*标段为***万元及以上;*标段为***万元及以上;*标段为****万元及以上”。
*、答疑部分:
问*:我公司业绩为分包业绩,中标单位及项目中标信息可网上查询,因网上公示的中标单位为总包单位,我司作为项目的分包中标单位没有在网上进行公示,但所有中标材料及分包材料完整、规范。在此情况下,请问在投标文件中我司须提供哪些佐证材料证明该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答*:除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与中标单位(总包单位)签订的分包合同原件[中标单位(总包单位)与招标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原件也须提供],投标文件中放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包业绩应符合招标文件的业绩要求。
问*:由于开标时间再*延期,现开标时间还未确定,请问按照第*次招标文件开具的银行保函是否可以继续使用?
答*:若银行保函中投标保证金金额、开标时间、有效期及开具时间等满足本项目最终变更后的相关数据则可以继续使用。
问*: *、根据保函内容:“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为该工程的投标有效期或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后**日(含**日),延长投标有效期无须通知我方。”按照最新答疑修改推迟开标时间至****年*月**日,然而该保函的有效期并未超出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保证金的,应提供赣州市辖区内银行出具的与投标有效日期(**日历天)*致或长于投标有效期的银行保函,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到账。”请问该保函是否依然有效,可作为该项目有效的投标保函使用?
*、我司依据第*次招标文件要求开具的保函,上面写的开标时间魏****年*月**日,然该保函并未超出有效期,请问该保函是否可作为该项目有效的投标保函使用?
答*:*、若银行保函中投标保证金金额、开标时间、有效期及开具时间等满足本项目最终变更后的相关数据则可以继续使用;*、不可以,银行保函中的开标时间必须与最终变更后的开标时间*致。
赣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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