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无锡宏源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资产(闲置机器设备**台) |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 | ****/*/** | 挂牌终止日期: | ****/*/** | ||||
转让方名称 | 无锡宏源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标的物概况 | 本次转让标的为无锡宏源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资产(机器设备**台),包括普通车床、铣床、刨床、加工中心等机械加工设备(详见*:《设备清单》)。目前该批机器设备已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性能劣化,闲置停用即将报废。转让方不保证《设备清单》内设备的完整性及品质,转让标的以现状为准。 | |||||||
特别事项说明 | *、本次转让为整体转让,不接受部分单独转让。*、转让标的资产评估值不含增值税,转让价格为含税价。转让方将按成交价格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设备进行全面了解,*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设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 |||||||
转让参考价格 | **.****** 万元 | |||||||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产权转让总价款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次性付清。*、转让中涉及的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间内按要求递交举牌资料,并于公告期满日**时前按挂牌价的**%向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户名: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浙商银行无锡分行,账号:**********************)递交意向受让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若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则该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部分;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且无违规、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确定后的*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并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标的物的拆除搬运由受让方负责,受让方须接受转让方制定的《搬运规则》(见*)并严格按照该规则操作执行,相关搬运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受让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①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能在*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的;③挂牌期满后,产生*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④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 |||||||
备查文件 | *、江苏普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锡普评报字(****)第**号《资产评估报告》。 | |||||||
其他说明 | *、如在挂牌期间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延长*个工作日。*、挂牌期满,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采取电子竞价方式决定最终受让方。*、本公告仅为本次资产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本资产的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在提供身份证明的前提下,可以查询《评估报告》等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并由产交所联系安排看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孙小姐 | ||||||
联系电话 | ****-******** | |||||||
传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