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剑川县人民政府批准,剑川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剑川县*******-*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剑川县金华镇***线以西、老君山大道以北 |
出让年限: | **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并且小于或等于*.*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 | ||
主要用途: |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明细用途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其他商服用地 | ****.** |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现状土地条件: | |||||
起始价: | ****.****万元 | 加价幅度: | *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
备注: | *、出让用途为住宅兼容商业(*:*),出让年限:住宅**年、商业**年。*、现状出让,如遇地上及地下电线、光缆拆迁等由受让人自行解决。*、临街退让道路红线:退老***线*米,退老君山大道*米,西侧道路*米;建设过程遵守城镇规划及建设控制高程;其余按规划相关要求执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剑川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利用股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剑川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利用股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年**月**日**时**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剑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剑川县*******-*号地块:****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剑川县金华镇剑阳大街中双龙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剑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剑川县支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
剑川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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