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企业名称 | 广西田林高龙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注册地(住所) |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田林县(田林县高龙乡) | 法定代表人 | 李武疆 |
成立日期 | ****-**-** | 注册资本 | ****.**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万元(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
统*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经营范围 | 金矿露天开采;矿山机械*配件加工、技术咨询和服务;经济林木种植和销售;砂石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是 |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企业股权结构 | 前*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中国黄金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 **.** | ||
百色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 **.**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 | -*.** | ***.**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 |
审计机构 |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年**月**日 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 | -***.** | -**.**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 |
其他披露内容 | *、本项目涉及职工安置,《广西田林高龙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员工安置实施方案》已置于北交所备查。*、其它信息详见《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北交所备查文件。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黄金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 |||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南宁市青秀区思贤路**号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法定代表人 | 刘怀礼 | 成立日期 | ****-**-** | |
注册资本 | ****.**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 |
统*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 |
统*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日期 | ****-**-**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其他 | 决议文件名称 | 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专题会议纪要 |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广西田林高龙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 |
转让底价 | *,***.***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自支付剩余交易价款之日起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由北交所按规定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扣除,先用于补偿北京产权交易所及各方交易服务会员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意向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情形。*、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本方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等额部分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本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员工安置方案等相关的北交所备查文件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如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及瑕疵为由放弃受让,视为违约行为并自愿并承担相关的责任与风险,且同意转让方扣除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本方知悉并认可置于北交所备查的《广西田林高龙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员工安置实施方案》等全部内容,同意按照该方案执行。同意如有职工未与标的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由标的企业继续履行该职工劳动合同,并妥善安置职工。*、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文件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万元 |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个工作日内交纳。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个公告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个工作日为*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