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状态为闲置,标的尚未办理权属证明,受让人需自行前往有关部门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 *、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并与当地房产、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受让房产。 *、仓储最终面积以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定为准,若房产实际面积与披露面积有差异的,由转让方按每平米****元为基准,进行多退少补。 *、若因平米数相差太大造成受让方不愿继续购买的,转让方将全额退还受让方的购买价款。 *、中心根据本次转让标的成交价收取受让方服务费,不因面积变动调整和退还服务费。 *、如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评估报告等文件等在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备查。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本公告中披露的受让方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具体按照中心收费办法执行。 *、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在通过*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交易平台中公开揭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