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对宕昌县城关镇大桥湾64号大润发购物广场地上第3层商业用房拍卖(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招标公告 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对宕昌县城关镇大桥湾64号大润发购物广场地上第3层商业用房拍卖(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更新时间 2021-02-03
关键词
甘肃省   商业用房拍卖,司法拍卖
还不是会员?马上来注册查看所有信息 查看更多

甘肃省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甘肃省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起至次日**时(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拍卖甘肃源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大润发购物广场地上第*层全部商铺房。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

    *、位置:甘肃省宕昌县城关镇大桥湾**号原源祥商贸城(现名大润发购物广场)地上第*层

    *、现状:   

   (*)房屋实物状况

    大润发购物广场设计用途为商业,实际用途为商业用房,钢混结构,总楼层*层,所在*层,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建筑年代为****年。平面布局合理,共两部电梯,目前正在空置。

    结构:承重主体为钢结构,混凝土现浇屋顶、屋面,砖砌墙体;

    外墙:玻璃幕墙;

    进户门:合金钢化玻璃门;

    楼道楼梯:地板砖铺面,顶墙面乳胶漆刷白,铝合金扶手;

    电梯间:未安装电梯,电梯间毛坯;

    室内:总体*****地板砖铺面,内墙水泥抹面,室内屋顶尚未吊顶,公共部分(走廊灯)已完成吊顶,室内未安装门窗;

    配套设施:配置有水、电、气、视、讯等,设施设备使用正常;

    房屋利用情况:闲置状态

    (*)土地实物状况

    据宕国用(****)字第**-**号《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卡》记载:土地使用权人原为宕昌县文化用品厂,后转让给李宝君,现土地使用权人为李宝君;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据宕建规条字[****]***号《规划条件通知书》、选字第*******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字第*******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规划用途为商住用地,规划容积率为≤*.*。

    *、评估价、拍卖价及竞价规则:

    评估价:********.**元,起拍价********.**元;

    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

    *、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甘肃省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同到甘肃省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接受咨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安排看样。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即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特别提示: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质量瑕疵担保责任。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分钟。

    *、拍卖方式

    设有竞买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拍卖价不成交,溢价不封顶。

    *、本次拍卖的资产,于****年*月**日被本院依法查封。此前形成对该建筑物部分或整体有优先购买权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日视为本院通知了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拍、行使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必须在****年*月*日前向甘肃省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有效证件、相关的书面材料请求审查、确认。确认后*律按整体享有优先权须参加竞买。未参加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自行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院不再提醒。

    证据不足不能确认有优先权的不限制参加竞买,如参加竞买,不享有优先权。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拍卖,拍卖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及可能存在的其他欠费均依法分配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向当地房管、国土、税务、水务、电力公司等相关单位自行详细查询,拍卖人和本院无协助义务。

    *、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被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年*月**日**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甘肃省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陇南武都东江支行 ,账号:*****************),并注明“执行案号:(****)甘**执恢*号;款项性质:拍卖余额。”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买受人悔买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竞买价、保证金、成交价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请自行查询。

    **、拍卖成交后**日内完成实物移交。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承办法官联系电话:****-*******(赵法官)

网拍监督电话:****-*******

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专线:***-***-****         

 

 

 

 

 

                                                                         甘肃省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〇**年*月*日

收藏

热门推荐

项目推荐

比比招标网 > 招标公告> 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对宕昌县城关镇大桥湾64号大润发购物广场地上第3层商业用房拍卖(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Title

客服电话 400-000-0388

手机版 ——  电脑版 ——  APP版 ——  微信版 ——  关于我们

版权所有©2018 比比网络 bibe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