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自然资告字[****]**号) | ||||||||||||||||||||||||||||||||||||||||||||||||||||||||||||||||||||||||||||||||||||
*自然资告字[****]**号 ****/*/** | ||||||||||||||||||||||||||||||||||||||||||||||||||||||||||||||||||||||||||||||||||||
经*亚市人民政府批准,*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挂牌出让宗地基本情况。本次挂牌出让宗地位于*亚综合物流园区(*期)控规****-**地块,********坐标系面积*****.**平方米(海南平面坐标系面积*****.**平方米),用地*至及界址坐标详见地块勘测定界图。该宗地用地规划性质为*类工业用地(用地代码:**),对应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年*月*日,*亚市人民政府出具了《关于*亚综合物流园区(*期)控规****-**地块约*.**公顷用地具备净地出让条件的证明》,证明*亚综合物流园区(*期)控规****-**地块约*.**公顷国有土地收回工作已完成,收回补偿款已支付到位。目前地块上的附着物已清表、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地块周边可以满足施工建设所需的水、电供应,相关设备、机械可以进场施工。该宗地具备净地出让的条件。经我局核查,该宗地不属于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已经处置到位并组织供应的土地。根据《海南省建设用地出让控制指标(试行)》第*条的规定,鉴于控规****-**地块不在省级*类产业园区范围内,且用地规划性质为*类工业用地,拟规划建设黄金珠宝产业园项目,不属于“**个重点产业”项目,因此应按属地管理原则执行各市县控制指标。按照****年*月**日*亚市投资促进局出具的《关于****-**土地挂牌出让条件的函》(*投促函〔****〕***号),该宗地投资强度指标不低于***万元/亩,年度产值指标不低于****万元/亩。而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和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国土资发〔****〕**号)的规定,该宗地拟建设项目属于“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须符合以下*项控制指标:*.其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严禁在地块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绿地率不得超过**%;*.建筑系数应不低于**%;*.容积率≥*.*;*.投资强度≥****万元/公顷。综上,根据《海南省建设用地出让控制指标(试行)》第*条规定“市县和相关部门不得低于本控制指标供应土地,也不得低于依据本控制指标制定所辖地区的控制指标。国家颁布有关控制指标高于本控制指标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低于本控制指标的,按本控制指标执行”。鉴于该宗地应按属地管理原则执行市县控制指标,而*亚市投资促进局所提产业指标高于国家指标,因此该宗地投资强度指标不低于***万元/亩,年度产值指标不低于****万元/亩。以上出让控制指标按规定列入《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属该协议内容的组成部分。根据有资质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评估,并经评估专家小组评审通过,该宗地土地评估单价为***元/㎡(折合**.**万元/亩),土地评估总价为****.****万元。 该宗地为收回用地,不涉及耕地占用税、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等问题。因此确定该宗地挂牌出让起始价为****万元。(*)开发建设要求。*.竞买人须在签订《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后*个工作日内与*亚市投资促进局签订《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竞得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要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和合同约定,及时动工兴建,并按合同约定期限建成,若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建成,应向市人民政府申请延期。否则,市人民政府将依法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该宗地项目建设应采用装配式建筑方式建造,装配率不得低于**%,且需符合装配式建筑相关规定(具体按照*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求执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竞买人资格范围: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根据片区产业规划和发展的要求,该宗地拟用于建设黄金珠宝产业园项目。竞买人或其关联企业需为《福布斯》杂志全球企业****强榜单中的全球著名黄金企业或中国有色金属企业。该宗地竞买人资质由*亚市投资促进局初审。 具有下列行为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次土地出让挂牌: *.在*亚市范围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并未及时改正的; *.在*亚市有闲置土地、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商品住房、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违法行为,并未及时纠正的。 (*)保证金及付款方式:报名参加竞买人须提交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根据****年*月**日*亚市人民政府对《*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调整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买保证金缴交比例、土地出让金缴纳额度及缴款时间等有关问题的请示》的批示精神,该宗地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万元整(即挂牌出让起始价的**%),竞买人交保证金之前必须先通过挂牌出让竞买人资质的审查。*亚市投资促进局出具初审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年 * 月 ** 日。 竞买人竞得该宗地使用权,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后,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受让宗地的成交价款。竞得人应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缴纳完全部土地出让金。逾期未付清土地出让金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有权依法解除合同,并由受让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亚市房产信息中心(海南南部拍卖市场有限公司)或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楼受理大厅*号窗口(土地矿业权交易)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亚市房产信息中心(海南南部拍卖市场有限公司)或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楼受理大厅*号窗口(土地矿业权交易)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海南省政府会展楼*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厅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年**月**日**时**分 至 ****年**月**日**时**分 *、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确定竞得人原则: *.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底价并符合竞买条件,确定该竞买人为竞得人。 *.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的,确定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确定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 *.在挂牌期限内无人应价或者竞买人报价均低于底价或不符合其他条件的,不确定竞得人。 *.在挂牌期限截止前**分钟仍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要求报价的,则对挂牌宗地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本次竞买活动进行现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口头报价。 (*)成交价款含耕地占用税,其他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缴纳。 (*)其它事项:该宗地以现状土地条件挂牌出让。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以届时变更公告为准。 *、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亚市吉阳区迎宾路*亚市房地产服务中心*楼****室——海南南部拍卖市场有限公司*.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楼受理大厅*号窗口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 ******** ********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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